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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己未、庚申间,太平军占领大江以南镇江以西地区,江北扬州一带无恙。江南被陷百姓企图偷渡,多为逻骑所杀,江岸横尸如麻。某甲未死,卧于尸中,夜闻呼声自远而至,却是城隍神率冥吏持簿呼尸点名。至某甲,城隍曰:“非也,此明日周大麻子劫内人也。”次日,某甲遇一女子,自言银钱被抢,无以为生,便要寻死。某甲想,反正今天要死在周大麻子之手,留钱何用,便慷慨赠给了女子。果然一会儿就遇到一将挥刀赶来,某甲便直呼“周大麻子”,其人问:“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某甲凑上前说:“我今天命该死于周大麻子之手,请赶快把我杀了吧。”周大麻子诧道:“神经病!你让我杀你,我偏偏不杀。”于是某甲追着让周砍自己脑袋,周大麻子却像见了鬼似的,把抢那女子的银子一丢,策马绝尘而逃了。故事好像有些变化,其实不过是把另一种行善改变宿命的老套子穿插进来,说到底,还是不离“宿命”二字。[1]

冥簿中的宿命,追究起来是很冷酷无情的,它让屠伯的草菅人命俨然成为“替天行道”了。北宋黄休复《茅亭客话》卷六有“艾延祚”一条,就用冥簿点名的故事为镇压成都李顺起义的屠戮做辩护:“乃知圣朝讨叛伐逆,屠戮之数,奉天行诛,固无误矣。”朝廷杀人是恭行天讨,成千上万的百姓被屠戮,绝对无一冤枉。那么外族入侵时对平民百姓的屠戮又算什么呢?南宋蔡绦《铁围山丛谈》卷四谈到南宋建炎初,金兵南侵,朝廷扔下百姓继续南逃,豫章沦陷。有郎官侯懋等三人未及逃离,藏在一座园林的堂屋大梁上。一日见有金兵数十百人继来,共坐于堂,命左右把逻捕到的百姓,不论男女老少,一律用大棒子敲杀,积尸无数,直到天暮死尽始去。到了夜里,冥官又来点名了,其中只有四尸冥吏说“不是”,第二天果然只有此四人活了过来。这当然也是天命如此,与朝廷的腐败无能、只管逃命毫无关系了。饥荒、冱寒、兵燹、瘟疫、洪水、地震,这都是老天爷“收人”。既然是老天爷要收,你不去行吗,皇上想拦住行吗?何况万岁爷是真正的天之子(这时候可不要把领助学金的“天之骄子”也扯进去),帮他老爹一把岂不是天经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