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水里的东西”(第2/3页)

如果这种猜测不错,那么冯夷就是第一个成神的溺鬼。这种因自己溺死而成为水神的,在后代也有,较为著名的是自南宋即开始为江南民间所信仰的威济李侯,据南宋无名氏的《鬼董》所载,他就是死于水而成神,成了治水之神祠山张大帝的部下。另如清人俞樾《右台仙馆笔记》卷九所记的“湔江女神”:四川石泉县刘氏女,溺水死后,“湔江中有人堕水者,往往遇神人拯之而免,其神人之状,则少女而白衣,乃知即刘女也。嗣后灵迹甚著,邑人醵金建庙,颜曰‘湔江水神庙’,香火颇盛。”这总可以看出江河沿岸的百姓对这种神明功能的企望。

而与此相反的一种,则是“江伥”,即讨替身的淹死鬼。这种伥鬼最早见于五代孙光宪的《北梦琐言》,其逸文卷三云:

江河边多伥鬼,往往呼人姓名,应之者必溺,乃死魂者诱之也。

又逸文卷四云:

凡死于虎、溺于水之鬼,号为伥,须得一人代之。虽闻泛言,往往而有。

“江伥”这名字后来就不再被人使用,直称为“溺鬼”,这大约是溺死者如果不寻替身就不能投生转世,其为伥定而不移,也就没必要专门说明了。实际上讨替身的溺鬼也并不仅在江河湖泊,就是井中的溺鬼也要求代的。南宋钱世昭《钱氏私志》载有一则:

绍兴间,吴山下有大井,每年多落水死者。董德之太尉率众作大方石板,盖井口,止能下水桶,遂无损人之患。有人夜行,闻井中叫云:“你几个怕坏了活人,我几个几时能勾(够)托生!”

这最后一句画龙点睛,颇可收入《笑林》或禅门语录了。关于这种溺鬼的故事,自宋以来在笔记小说中屡屡见之,所有这些荒诞无稽的故事的最直截的教育作用,就是让人们在经常发生溺人事故的水滨特别留心,不但不要轻易下水,最好离得远一些。有时这些故事的效用要比在水边插一块警示牌大得多。

而溺鬼的讨替身既有强拉硬拽,更多的则用诱骗之术;而其骗术又多为财色,正是编故事者对近水而居者的告诫,因为实际生活中的溺死更多的是人为犯罪案件,所以防溺鬼也就等于防水边的匪人。南宋洪迈《夷坚甲志》卷四“蒋保亡母”一条说得既含蓄又透彻,正可见老辈人编故事的用心良苦:

乡人马叔静之仆蒋保,尝夜归,逢一白衣人,偕行至水滨,邀同浴。保已解衣,将入水,忽闻有呼其姓名者,声甚远。稍近听之,乃亡母也。大声疾言曰:“同行者非好人,切不可与浴。”已而母至,即负保急涉水至岸。值一民居,乃掷于竹间。居人闻外有响,出视之,独见保在,其母及白衣皆去矣。

而防范意识的增强,其效力就不会局限于水边了,狭邪赌场,无不有“江伥”在焉。鬼故事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真可以补“圣教”之不足。清人袁枚《子不语》卷三“水仙殿”一条云:廪生程某,遇黑衣人,诱其去“水仙殿”游玩,同出涌金门,到西湖边,见水面宫殿金碧辉煌,中有数美女艳妆歌舞。黑衣人指曰:“此水仙殿也。在此处看美女与在学堂中作八股,哪个更快活?”这故事就颇有劝阻年轻书生少去网吧和歌舞厅的寓意,其教育意义已经超出了防溺鬼的范围。而俞樾《右台仙馆笔记》所记溺鬼多幻为狭邪人家,绮帷罗幔,绣被锦衾,好色之徒欣然登床,在旁观者眼里看到的却是跨上了桥的栏杆。

从溺鬼的行为来看,虽然损人利己很是可恶,但“江伥”与“虎伥”相比,就不那么卑鄙无耻,有时也很招人同情。如明人张瀚《松窗梦语》所记两个溺死的青年书生,为了自己能够托生,只好化成两个“青衣”来引诱和自己同样年轻的书生。所以这“利己”并非是求功求名,用人血染红顶子,只是无可奈何,正如几十年前那“百分之五”的定额一般,总是要有人顶替的。所以在这时就更能显现出“不求替代”的溺鬼的崇高。《聊斋志异》中的《王六郎》是大家都熟悉的故事,“天意”已经安排一个妇人要来溺死,以做王六郎的替身,但真到了那盼望很久的日子,他反而成了救溺者。(这故事缘起于明人钱希言的《狯园》卷十三之“讨替鬼”,蒲翁踵事增华之后,又被好说报应的善士点金成粪,收在《感应篇旁证》中,说是嘉庆间事了。)另清人俞樾《右台仙馆笔记》卷六记了一个卑贱的仆人失足落水而死的故事,虽然不如“王六郎”生动,但其人格似更为高尚,因为他从一开始就宁可永世沉沦水底,也不肯溺人求代,所以这些溺鬼自然也会被人们当成保护一方的神明。

上天安排要被溺而死的妇人,被溺鬼王六郎送上岸。——《聊斋志异·王六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