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日军在平壤和黄海的胜利,使英国感到了危机。

英国的权益中心在上海。日本掀起战端时,英国认为只要战火不烧到长江下游,倒也不必干涉。

不过,当时英国预料清廷不至于一败涂地。现在,从战况来看,似乎清廷已经无法挽回败局。于是,英国开始考虑将来的问题了。它是最希望清廷能够维持现状的。

日本彻底打败中国,清朝的政治体制必然崩溃,中国全土必然陷于混乱状态,工商业活动将停顿。这正是英国所担心的。从日军进攻迅速这一点看来,很有这种可能。

据英国分析,清朝崩溃,意味着它的边远地区开始从中央脱离出去。西藏、新疆,还有东北部会首先离去,但不是独立或自治。它们的背后都肯定有列强的力量在活动。周围地区动摇了,中央部分的反政府运动就会激化,从而加速混乱。到那时,英国所害怕的工商业停顿必然要出现。

反政府运动即革命运动,这时也开始在中国内部萌动了。

近来,孙文在夏威夷。他抛弃了以前那种去天津说服李鸿章进行改革的书呆子气,正在同洪门的人接触。他要募集武装暴动的资金。

“推翻清朝,建成我们的新政权时,加倍偿还。”

孙文以这种条件筹措军用资金,他的计划越来越现实。

清朝的房架子还算牢固,但是,一次巨大的失败会使它动摇。考虑到这一点,英国便想出面劝说日本停战了。

10月8日,英国公使向陆奥外相提出两个条件,探询停战、媾和之意,即:

一、列强保障朝鲜之独立;

二、中国向日本赔偿战费。

这位公使于八月中旬到任,不久便造访日本外交部,暗示:英国政府对日、中两国的战争最近要提出自己的意见。

十月初,可能英国看清了战局,向欧美主要国家号召:中国已经出现了反政府运动,为保护本国侨民,欧美各国应当共同行动。

10月6日,英国又提议,共同劝告日、中两国讲和。这些国家是法、德、意、俄、美五国。

英国公使对陆奥外相说:“关于日、中两国间的媾和,各国正在讨论,不久将提出相同的建议。”

日本政府当时对媾和条件尚未研究,但这是迟早要研究的,于是借此机会,在政府内部开始了研究。日本外务省以照会形式拟订了三个方案。

甲案

一、敦促清政府承认朝鲜之独立,割让旅顺口、大连湾给日本,作为永不干涉朝鲜内政之保证。

二、敦促清政府向日本赔偿军费。

三、清政府应根据同欧洲各国缔结的现行条约,与日本缔结新约。(这不外是强迫签订不平等条约。)

在实行以上条件之前,清政府应向日本政府做出充分的保证。

乙案

一、由各强国保证朝鲜之独立。

二、清政府割让台湾全岛给日本。

其他条款同甲案。

丙案

在日本政府明确提出停战条件之前,先了解清政府的意向。

陆奥外相把这三种草案呈送广岛大本营的伊藤首相处。

陆奥外相在《蹇蹇录》中记述:“甲、乙两案竟成为后来起草《马关条约》之基础。”

伊藤首相同意了甲案,但他认为现在立刻答复英国,不是上策。可是,英国公使正式照会,不能不给予回答。陆奥外相把丙案稍加修改,在英国公使来访的十五天后,递交过去。其文如下:

对于英国皇帝陛下之政府提议停止日中战争之友谊,帝国政府十分感激。迄今战争之胜利常属日军,然帝国政府认为,尚不足以保证谈判之满意结果。因之,公开发表停止战争之条件,留待他日。

为什么伊藤首相赞成甲案,却又说现在作答不是上策呢?那是因为日本还没有占领旅顺和大连。这时,进攻旅顺的第二军还没有出发。第二军从宇品港出发是在10月15日。第二军司令由大山岩大将担任。

外国出面干涉了,必须趁此机会尽量扩大战果。陆奥外相在阁僚会议上要求尽早执行旅顺作战,不过,他从英国“干涉”的强度上体会出一个乐观的日期。英国公使已经同各国公使协商,说不久各国也将提出停战建议,于是陆奥外相同各国公使会晤,不露声色地探察意向,得知俄、德、法、美等国公使似乎还没有接到本国政府的训令。

俄皇重病在身,不可能研究英国的建议。美国以同欧洲诸国共同活动违反美国传统为理由,拒绝了英国的建议。德国认为,对日本进行干涉,如果被拒绝时不能采取行动,就绝无效果,所以,它并不把英国的提议放在眼里。

英国提出的媾和条件,遭到清政府的拒绝。

英国驻华公使欧格讷于10月10日去天津,同李鸿章会晤,探询对讲和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