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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凯督促驻在牙山的叶志超提督做出进入汉城的姿态。他认为:“日本人跳梁之意图,在于防我。我若一振,则日本必自衰。”

“倒不必立即进驻。先散布我军进驻的谣言,等对方行动后再动,岂不是更好?”

袁世凯似乎有点儿等得不耐烦了,但叶提督认为这事非同一般,自己难以决断,便向李鸿章请示。

“超以为事先虚张声势,于事无益,反招致日本增兵。目前日本在汉城、仁川两地,严密战备,应如何处置?”

对此,李鸿章训示:“移防汉城和仁川,易引起摩擦,不如移防马山浦,彼地距仁川和汉城较近。事先劝说朝鲜国王要镇静自若,万一有事,可在马山浦给予保护。将电告丁汝昌提督,率水师开赴马山浦,汝等要通力合作。”

李鸿章当然在积极做各国工作。这时,驻日公使汪凤藻报来了日本政府提案的详细内容。共有五条,写得头头是道:

第一条

一、政府六曹(行政机关)各尽其职,革除擅自专权之旧制,内府不得参与国政。

二、由重臣掌管外交。

三、政令去繁从简。

四、整理合并地方各邑。

五、淘汰冗员。

六、破格录用人才。

七、禁止捐官。

八、增加官吏俸禄。

九、禁止官吏受贿。

十、停止官吏营私。

第二条

一、计算收支,明定制度。

二、公开会计。

三、制定币制。

四、丈量地亩,明订租税。

五、减除冗费,增加正用。

六、敷设铁道、电信。

七、税司由朝鲜政府亲自掌管,拒绝他国干预。

第三条

一、制定详明之法律。

二、裁判公正。

第四条

一、兵管宜作养。

二、旧兵概予裁撤,量力重新练兵。

三、各地设巡警。

第五条

一、各邑分设小学。

二、渐次设中学。

三、派遣海外留学生。

内容无可挑剔,如能照样实施,对于朝鲜来说,实在是值得庆贺的。问题在于要中、日两国共同参与。有关朝鲜问题,清廷是不能与日本站在对等的立场上的。清政府坚持着宗主、藩属关系,而日本却否定这种关系的存在。所以,这五条的共同提案,内容如何是次要的,只不过把该列入的全列进去了而已。

就日本来说,提案是有意义的。内容姑且不论,对提案的反应如何也压根儿没当回事,目的只有一个——“使大军停留在朝鲜的借口”,别无他求。

汪公使在接受提案、同意向本国转达时,甚至说:“不管怎样,我认为撤兵是先决条件。”提了一个问题以外的意见。

汪公使接到本国指示,正式答复日本,是在6月21日。

清政府列举了三项不同意的理由:

一、朝鲜的内乱业已平定,清军已无必要代替朝鲜政府讨伐乱军,中、日两国所要协力镇压的对象已不复存在。

二、改革方案完美无缺,但朝鲜的改革应由朝鲜自己去从事。连宗主国的中国也不干涉其内政,何况日本不是一直认为朝鲜是独立自主的国家吗?就更无权干涉其内政了。

三、事变平定后各自撤回本国军队,是中日《天津条约》所规定的,也是理所当然的。

陆奥宗光接到这个答复后自言自语:“痴心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