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从荣、从厚败亡(第3/3页)

《通鉴》。自诸镇至刺史,皆进钱帛,犹不足。三司使王玫请率民财以佐用。乃使权知河南府事卢质与玟等共议配率。而贫富不均,囚系满狱。六七日间,所得不满十万。《新史·卢质传》。《通鉴》云:仅得六万。又命借民屋课五月。亦据《新史·卢质传》。《旧纪》作房课。《通鉴》云:无问士庶,自居及僦者,豫借五月僦直。盖自居者亦按僦直取之?时竭左藏旧物及诸道贡献,乃至太后、太妃器服、簪珥皆出之,才及二十万缗。屋课当在此外。李专美言:“虽有无穷之财,终不能满骄卒之心。不改覆车之辙,臣恐徒困百姓,存亡未可知。宜据所有均给之,何必践初言乎?”末帝以为然。是月二十二日,乃诏禁军在凤翔归命者,自杨思权、尹晖等各赐二马、一驼、钱七十缗。下至军人,钱二十缗。其在京者各十缗。军士犹怨望,为谣言曰:“除去菩萨,扶立生铁。”以闵帝仁弱,帝刚严,有悔心也。《通鉴》。他日自焚之祸,又伏于此矣。

继岌之平蜀也,使李继 部署王衍一行东下。至岐,监军柴重厚不与符印,促令赴阙。至华州,闻庄宗之难,乃西归。明宗为诛从厚,而赐继 及其弟季昶、季照上改称从,视如犹子。长兴元年(930年),明宗有事南郊,从 入觐。礼毕,改镇汴州。四年(933年),复入觐,改天平。末帝起兵,尽取从 家财器仗以助军。发离岐城,吏民拥马,乞以从 为帅。许之。清泰初,以为凤翔节度使。晋天福三年(938年),卒于镇。自李茂贞据凤翔,至是始绝。孙汉韶、张虔钊皆送款于蜀。末帝之起,召兴州刺史刘遂清,迟疑不至。闻帝入洛,乃悉集三泉、西县、金牛、桑林戍兵以归。西县,在今甘肃天水县西南。自散关以南,城镇悉弃之,皆为蜀人所有。入朝,帝欲治罪,以其能自归,赦之。蜀又取成州。阶、文二州亦附于蜀。

成州见第二章第二节。阶州见第六章第二节。文州见第七章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