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沈万三的富贵论(第5/6页)
清朝的官帽是红顶,所以有“红顶商人”一说;在明朝,官帽是黑色的,叫乌纱帽,大概沈万三之流可以被称为“乌纱商人”。红也好,黑也好,亦官亦商,总是好做生意。君主制度下涌现的商人买官,与其说这是官商勾结,倒不如说它是官商互动。
有官方的许可和支持,商人才有从事商业行为的可能和保障;而缺乏商人们的大力合作,官家恐怕也很难控制经济和商业活动,难有稳固的政治依托。商兴则官固,官固则商兴。商与官,谁也离不了谁,就像鱼和水一样息息相关。
如果说商人的竞争起点是相同的,那么谁能背靠政府的支持,谁就拥有了最大的无形财富,这种边际成本小于等于零的资源当然是人人眼红的。如果说有雄厚的资本支持,最无能的政客也会仕途兴旺,应者云集,山鸡也会变凤凰,差的不就是这一层金子做的外衣吗?
像沈万三这样生在皇权社会的商人,尽管他们并不在官场上混,但能够认清世俗权力高于一切的社会现实。所以他们往往会把商业智慧运用到最不应该也是最应该的地方去,这就是勾结官府,权钱交易。不论是生存也好,还是发展也罢,舍此一途别无做大做强的机会。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商业的繁荣是畸形的。处于财富塔尖的商人与其说是依赖个人的能力与机遇,还不如说更依赖于官府以及不干净的官商手法。
“灭门的府尹,破家的县令”,公共权力的无限膨胀可以通吃一切,经营活动很大成分上是按照不成文的游戏规则在运行,按照诸如“无商不奸,官商结合”的潜规则在运行。商人们深知两条规则:在商言商,千万不要与皇权作对,此其一;皇恩浩荡,粘上了就是巨额利润,此其二。
事实上,对于多数明朝商人来说,皇恩往往是通过各级官员的“跑冒滴漏”,间接地流入民间。所以为商之人都知道,没有官府的帮衬,生意根本就没办法做成全国五百强。也就是说,像沈万三这样寄生在权力躯体上的明朝商人,他们与手握权力的官场中人达成的“契约精神”是一把双刃剑。在成全自己财富的同时,也有可能沦为官场斗争的牺牲品。
随着“权力经济”体制的长期延续、不断膨胀,在保证统治者的权力安全和“权力暴利”的同时,也迫使整个社会付出惊人的“制度成本”。
而这种成本有时候会直接动摇国家的根本,比如说在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明朝在与后金(清朝前身)的辽东之战中一败涂地,总兵官、监军乃至西、北、东路的明军高级将领多半殒命,如此惨败的原因之一,就是军需供应商们与掌权太监沆瀣一气,掺杂使假无所不为,连火药中也半是泥土,根本不能使用。如此形势之下,“辽事”日益成为明朝的肘腋大患就事在必然。
中国几千年来“官本位”的思想之所以长盛不衰,是因为皇权统治最终离不开官员,官员是统治的手段。而被作为手段的“官员”,也知道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一种垄断性资源,这种资源是可以用来与商人进行交易的,它不是经商的充分条件,但却是必要条件,并能够从中得到丰厚的收益。
由于国家发放的长期饭票有限,造成官场资源稀缺,官位的稀缺凸显了封建社会官职的高贵。这种高贵对于大多数谋求当官的人来说,除了光宗耀祖之外,还将升官与发财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于是,时人削尖脑袋往官场里挤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名利双收。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当官”与“发财”往往是紧密相关的。当官不发财,不如回家卖红薯。
皇帝对官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依赖,而官对皇帝却是一种权力的索取。
这可以用经济学来解释:皇帝们既没有能力靠一己之力或一家之力来打理江山,又必须找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来统治江山,所以他们就不得不报出一个有诱惑力的市场价格,以便吸引普天下的“职业经理人”。
对于许许多多有理想、有抱负却又由于各种原因当不上官的人来说,既然“当官”是和“发财”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那么在当不上官的情况下,直接跑出去“发财”也是一条捷径。
这样一来,皇帝就不高兴了。都跑去“发财”了,谁给我干活啊!
皇帝能够“忽悠”天下人才为己所用的一个绝招,就是为广大读书人提供取财之“正道”—当官。倘若没有机会走上当官的“正道”,如果能退而求其次,通过经商来实现自己发财的愿望,也不失为上佳选择。在从商的路上,从来就不缺乏人才。
帝王们都知道,官商勾结的后果是把“皇家私有”变成“官家私有”。从本质上讲,就是把社会财富从一家之“国有”变成千百家之“官有”。从这个意义上说,封建社会的宫廷之争也好,官场之争也好,都可以说是国家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斗争。帝国的皇帝们为了稳固自己的“天下”,一面坚决让有钱的商人没有社会地位,一面又想法子抄没官员的家产。这也是“天子”们的政治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