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海瑞的遮羞布(第10/11页)
接下来对积案的清理,更坚定了海瑞为民做主的决心。海瑞发现,所谓的积案,不过是百姓状告富户乡官之案。官府碍于富户乡官的情面,通常情况下,是将这些案子强行压下来,不予受理。海瑞公开放告,有冤的百姓纷纷前来抚院投状,一天之内,受理的案件就多达一两千。海瑞还制定了几条审理案件的标准,只要符合标准的案件全部实行“一刀切”。标准如下:“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
也就是说,当案子疑点重重,纠缠不清的时候(讼之可疑),就采用这一标准:兄弟相争,判弟输;叔侄相争,判侄输;贫富相争,判富输;尤其是有财产争议的案子,判乡宦输。为了凸显自己为民解困的决心,海瑞制定的判案标准完全符合道德的标杆,他概括出两条原则:“以存体也(维护尊卑有序的封建秩序)”、“以救弊也(救济小民)”。海瑞似乎天生就与那些富人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穷人和富人之间打官司,不管对错,海瑞肯定会判富人输。
这样一位高举着“道德理想化”旗帜的清流人物,在一个地方为官一任,到底是误事还是成事呢?无论在哪个时代为官都要讲究方式方法,用现在的话说,既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还要讲究和谐安定的政治局面。
而海瑞的这个标准得到的社会反响是截然不同的两方面,平民老百姓拍手叫好,高呼“青天大老爷”;那些退休的乡绅们则举双手反对,大呼不公。有冤的百姓奋起告状,状纸越来越多。每月放告两次,每次受理三四千件。
海瑞的“一刀切”断案法带来的负面影响很大,那些与尊长纷争的小辈们,聚集在抚院门口高呼不公,明明是叔伯辈无理打伤了自己,自己反倒输了官司;富户官绅们更不满意,他们与贫民打官司,不问缘由就判退田产、出银子?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海瑞掀起的这场运动中受到冲击的富户越来越多。这些人都是哑巴吃黄连,吃了亏也不敢站出来辩解申诉。要知道明朝的应天十府,社会结构非常复杂,并不是简单的穷人和富人之分。除了富户官绅、农民佃户,还有不少中间阶层。比如那些无所事事的游民,平日里就爱干些坑蒙拐骗的事。海瑞拿富人开刀,也让他们看到了捞取油水的机会。于是他们也冒充小民,跑去状告富户官绅。一时之间,社会局面陷入失控状态,告状的人越来越多。这大大出乎了海瑞意料,他没有想到仅松江一地“告乡官夺产者几(几乎)万人”。
就连致仕在家的前任首辅徐阶也被海瑞的应天新政推上了风口浪尖。管家徐成、徐远的劣迹被揭发,受徐府仆人欺压的乡民们就把徐家推上了被告席,最后以徐家退还房产,兑现乡民田产赔偿金而收场。一时间,松江一府的富户乡绅,人人都是被告。在乡民看来,种肥田不如告瘦状。
隆庆四年(公元1570年)春,刑部都给事中舒化、戴凤翔联合起来弹劾海瑞拘泥固执,理由是:“不谙吏事”,“庇奸民,鱼肉缙绅,沽名乱政”。也就是说海瑞不切实际,不通人情世故,不达政体,不适合处理地方事务,应该安排南京的清闲职务“养起来”。他们还拿海瑞的私生活来说事,海瑞的前两任妻子先后被休,七个月前,家中一妻一妾同时去世,疑似谋杀。明朝官员大多是文人出身,文人生来要有所担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连家都不齐,何以治国?
这帮同僚的弹劾之辞,激怒了海瑞。既然同僚们都不理解自己,没人为自己辩解,他只好上书自辩,称那些弹劾他的言论纯属虚构“无一事是臣本心,无一事是臣所行事迹”。海瑞感到万分委屈,自己一心报国,两袖清风,结果却换来了弹劾。他把一腔怒火,烧向朝中众大臣,怒斥“今举朝皆妇人也”。首辅李春芳自我调侃说:“满朝都是女流,那我不就成老婆子了?”
事已至此,海瑞这个巡抚是没办法再干下去了。海瑞在离开江苏地界时,沿路百姓欢送,但南京的官吏、乡绅,却躲在人群中以手加额,弹冠相庆。
在颓风肆意,腐败横行的大环境下,像海瑞这样不参与逐利的官员真正成了异类。而他的同类们,那些饱读儒家典籍的士大夫们,早已认为圣贤之事不合时宜。即使那些口碑尚好的公卿大臣,也不过是手伸得不太远,钱捞得有节制而已。在他看来,举国上下,已经没有一个人称得上正人君子。那些特立独行的孤高之士,在他看来做得远远不够,而贤士大夫则都是些污秽之人。他恨这些摇摆不定首鼠两端之人甚于大奸大恶,因为他们盗用了圣人的名义,对圣人之道为害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