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茉莉(第2/3页)

我说:“你可以写份告知书贴楼道里,要求别人起码能尽量保持一下楼道卫生。”

他说:“不是没那么想过。转而一想,觉得不好。”

问:“为什么觉得不好?”

他说:“确实也没人逼我做啊。何况街道上还雇人每两个月打扫一次。我心甘情愿地做是一回事,可如果以为自己因而就有权要求别人怎样怎样的话,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我又无话可说了。

去年年初,我们的一位共同的朋友在电话中告诉我——A君摊上官司了,成了被告了,而且基本上是原告胜诉了。

愕问详情,方知——住他楼上的一户人家七十六岁的老太太,在自家门外跌了一跤,大腿骨折。而那老太太的五十来岁的儿子,认为是由于A君刚刚拖过楼道,使水泥地面太湿,因而才导致自己的老娘滑倒了。人家说有自家小“阿姨”可做证,给了他两种选择——或一次性赔偿十万元,彻底私了;或等着上法庭。

A君的常识提醒他,私了往往后患无穷,只得选择了当被告。

而法官认为——楼道没有探头,故无铁证足以证明,老太太之跌倒确与A君拖湿了地面有关;但也没有铁证足以证明,A君拖过的地面并非多么的湿滑。所以,从逻辑上不能排除有其可能性。又所以,此案只能依据逻辑关系进行判决,小“阿姨”的证言作为参考。

结果是——A君须为老太太支付一半也就是两万三千余元的人道主义住院医疗费;老太太没参加过工作,她儿子也没为她缴纳过医保,故本案不能不本着同情弱者的司法精神进行判决。

A君没上诉,他预料上诉也肯定还是那么一种结果,认了。

我说:“我见过他拖楼道啊,他每涮一次拖布,都会用戴胶皮手套的双手将拖布拧得很干呀。”

那位朋友在电话里说:“可这一点是无法证明的嘛!”

发生了那件事后,A君再也不敢拖楼道了,也完全丧失了以前住在那里的好心情。这是必然的,他根本无法对那老太太和她的儿子以及那小“阿姨”硬装出若无其事的友好如常的样子;而那老太太的秃头大脸一副刁民形象的儿子,每次见到A君也总像A君仍欠他一大笔钱耍赖不还似的。此种关系已非谁原谅不原谅谁的问题。特蕾莎修女的精神帮不上A君任何忙,孔子也帮不上。毕竟,A君达不到特蕾莎修女那种崇高的心灵境界,也算不上孔子所谓的君子。

他只不过是一个好人而已。

春节后,好人A君与我们几位朋友相聚时告知,他做出了人生中破釜沉舟的决定——也将房子卖了,大部分钱存上了,用八十几万在一处环境优美的郊区买了所漂亮的小农家院。不久,他搬去那里住了。

包括我在内的他的三位朋友,便都打算去看望他。约来约去的,拖到7月初才终于成行。

A君胖了,气色佳。

那地方依山傍水,果是好去处。离某处部队医院颇近,只消半个多小时的车程。他的新家不再仅仅是家,而可以说是“家园”了,因为有了不小的院子。他是喜欢养花的人,斯时院子里的树花已开过了,一花圃草花却开得烂漫,散紫翻红,美不胜收。

我们都叫不出那是什么花。

A君说是七彩茉莉,虽属草本,气温若不低于零下10℃,则可挨过冬季,其根不死,来年春夏仍可奉献红花绿叶。

A君的心情分明地又好了,其言其行显得更加热爱生活了。我们都看得出来,与他的生活中出现了一个女人有关。

那女人五十来岁,衣着得体,快手快脚,做事麻利,当年定有几分姿色,如今还是挺经得住端详的。

A君称她“玉华”,说她是风景区的临时勤杂工,他搬过来后需要一个照顾自己的人,在风景区偶然认识了她,问她愿不愿成为照顾自己的人,而她表示愿意,于是从风景区的集体宿舍搬到这个小院里来住了。还说她是个离了婚的女人,女儿特出息,在北京一家外企做翻译。她愿有自己的一份自由生活,所以不进城去投靠女儿。

“这院里原本只有树,没有那些七彩茉莉,她知道我喜欢花以后,用风景区的花籽在院子里种出来的。我喜欢花,她会种花,我俩缘分不浅吧?”

我们也都听得出来,他俩不只缘分不浅,关系也已不浅。

我们三个在A君那里住了一夜。

晚饭是玉华做的,她厨艺不错,却不就座,像服务员似的,将我们每一个照顾得都很周到。

第二天上午我们告辞时,A君搂着玉华的肩,站在院门口目送我们的车开走。

一个朋友在车上说:“也忘了问玉华是哪个省的人了。”

开车的朋友说:“操心太多了吧?”

我说:“他有一天肯定会请咱们喝他俩的喜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