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特色之“存在主义”(第2/2页)

所谓公仆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也几乎可以说是少数“存在主义者”与多数“存在主义者”之间的关系。前者在被怀疑的前提下疑惑地服务着;后者在怀疑的前提下疑惑地决定拥护什么或反对什么。“后存在主义者”们与“存在主义者”前辈们的区别在于,几乎仅仅在于——将自己自囚于地下室的“我”,变成了甲虫和犀牛的“我”,皆因那种“存在主义”的感觉而不适、烦恼、痛苦,愤怒;“后存在主义者”们却是渐适的;善于以嘻哈和戏谑驱除烦恼的;对不适习惯成自然的有时还表现出自若与惬意的大多数。

凝视当今之世界,不仅中国人如此。除了仍有一些极虔诚亦极可敬的宗教信徒仍恪守对宗教的不二信仰,别国的许许多多的人也都“存在主义者”的特征明而显之了。

几乎可以说,全人类的大多数人仿佛都被“存在主义”所传染了。或许是为了自我平衡,实用主义也便在本世纪盛焉。

然而却不能据此便说人类在意识上退化了——比之于相信人死后灵魂上天堂或下地狱的同类,怀疑天堂或地狱之说,不为灵魂上天堂而为善,不惧灵魂下地狱而拒恶,分明是更与时俱进了。

“存在主义”与实用主义相结合,不论乐见也罢,忧虑也罢,痛心疾首也罢——似乎都已成为地球新人类的意识特征。

这样的新人类绝对怀疑“等到不远的将来”这一论调,对于夸夸其谈“天下大同”也格外反感。

他们对许多事的态度都变得极其现实了——为什么做某事?于国有利或于民有利?于国有利需要民付出什么代价?于民有利又究竟是于哪一部分“民”有利?将在多长时间内完成某事?完成某事的过程中有无利益集团的利益黑箱操作?完成某事后即使对我没什么好处,我的儿女会否享受到成果……

而这样的态度,除了以“存在主义”加实用主义来概括,再难找得到更精准的概括。

简直也可以说——这是人类社会的“新常态”。马克思所言“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相对于大多数人,显然已成为“存在主义”加实用主义的“关系的总和”。不但人与人之间如此,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亦如此。而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友好能否经受得住考验,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存在主义”加实用主义的即理性又灵活变通的考验——一切政治人物,不论在国内事务或国际关系中,都几乎只能于如上前提之下交出答卷……

201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