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的尺度(第2/3页)

我们与文学和艺术发生了亲密关系的人,不仅仅是些只知一味从人类的文化口袋里贪婪地抓取了东西往自己的文化口袋里放的人。我们这种人的特征,或曰社会义务感,决定了我们还要使自己的文化口袋变成为文学和艺术的再生炉。也就是说,我们取之于哪一个口袋,我们就要还之于哪一个口袋。抓取了创作成果之营养的,要还之以创作的成果。抓取了评的或论的成果之营养的,要还之以同样的成果。谁不许我们还都不行。这是我们这类人实现自我价值的唯一方式。我们这类人的一切欣慰,全都体现在所还的质量方面。社会以质作为我们的第一考评标准,其次是量。而在我们这种人,大多数情况乃是——没有一定的量的实践,真是不太会自然而然提交的。一生一部书一幅画一次演出留芳千古的例子,并不是文学史和艺术史上的普遍现象,而是个别的例子……

同学们:老师,你扯得太远了,请直接说出评的尺度和论的尺度!既然您刚才已经言之凿凿地说过有!

梁晓声:亲爱的同学们,耐心点儿,再耐心点。现在,让我告诉你们那尺度都是什么:

第一,和平主义。

第二,审美价值。

第三,爱的情怀。

第四,批判之精神,亦曰文化的道义担当之勇气。

第五,以虔诚之心确信,以上尺度是尺度,以上原则是原则;并以文学的和艺术的眼光,看以上诸条,是否在文学的和艺术的作品中,得到了文学性的和艺术性的或传统的或创新的或深刻的或激情饱满的发挥。总而言之,将要创作什么?为什么创作?怎样与创作结合起来进行评和论?

同学们:老师啊老师,您说的那算是些什么尺度啊!太老生常谈了!半点儿新观念也没有哇!听起来根本不像在谈文学和艺术,倒像是在进行道德的说教!

梁晓声:诸位,少安毋躁。我只不过才说了我的话的一半。我希望你们日后在进行文学的文艺的评或论的时候,头脑里能首先想到两个主义,一个方法。它们都是你们常挂在嘴边上动辄夸夸其谈的,但是我认为你们中其实少有人真的懂得了那是两个什么样的主义,一个什么样的方法。

第一个主义叫作解构主义。这个主义说白了就是“拆散”一番的主义。也不是主张对一切都“拆散”了之,而是主张在“拆散”之后重新来发现价值。我们都知道的,世上有些事物,有些现象,初看起来,具有某种价值似的,一旦“拆散”,于是了无可求。证明看起来形成印象的那一种价值,原本就是一种虚炫的价值。而还有些事物或现象,是不怕“拆散”的,也是经得住“拆散”的。即使被“拆散”了,仍具有人难以轻弃的价值。比如一个崭新的芭比娃娃或一艘老式战舰。芭比娃娃是经不起一拆的。拆了就只不过一地纤维棉和一地布片。不是芭比娃娃没有它自己的价值,而是强调它的价值一定在它是一个芭比娃娃时才具有。但一艘战舰,即使被拆了,钢铁还有不可忽略的价值。以战舰对比芭比娃娃,太欠公平了。那么就说是一只老式的罗马表“解构”了,也许会发现小部件与小部件之间所镶的钻石。而芯内的钻石,只有在“解构”之后才会被人眼看到。一把从前的玻璃刀也是那样。刀头上的钻石的价值是不应被轻易否定的。故我希望你们明白——这世上确乎存在着连解构主义也对之肃然的事物或现象。凡是解构主义解构来解构去,甚或轻易根本不敢对之实行解构的特别稳定的价值,它若体现在文学或文艺之中了,评和论都要首先予以肯定。连这个态度都丧失了的评和论,就连客观公正也首先丧失了。所以我再说一遍,凡解构主义最终无法解构得了无可取代的价值取向,皆可作评和论的尺度。我刚才举到的只不过是我所重视的,自然非是全部。

第二个主义是存在主义。一谈到存在主义,有人就联想到了那样一句话——“凡存在的,即合理的。”在这一句话中,“合理”是什么意思呢?非是指合乎人性情理,也非是指伦理学方面的道理,而是指逻辑学上的因果之理。即其因在焉,其果必存。某些评或论,不究其因,只鞭其果,不是有思想有见识的评和论。所以我希望同学们,发表否定之声的时候,当先自问——那原因我看到了没有?倘看到了,又不敢说,那就干脆缄口,什么都别说了。当老师的人,每顾左右而言其他,圆滑也。圆滑非是评和论的学问或经验,是大忌也,莫学为好。存在主义是评论具有社会批判性的文学和文艺的不可或缺的一种尺度。

现在我们该谈谈那一种方法了。非它,比较之法而已。所谓“比较文学”,即应用比较之法认识文学品质的一种方法。不比较,难鉴别。这是常识。老百姓买东西,还往往货比三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