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与野史(第2/2页)

最主要的是——商代是有考古之物可证的,而“夏”是一种怎样的社会形态,至今没有足可采信的考古发现作为佐证。“夏”肯定非是子虚乌有的,否则不会突兀地产生出一个商王朝来。但“夏”究竟是较庞大的部落联盟,还是一个较有规模的王朝,此点至今尚无定论。

综上所述,像顾颉刚那种接受了西方现代的严谨的史学思想的人,以他的眼再来看中国的第一部经典史著,也就难免会发出“层累地造出”的不以为然的感慨了。

但我看《史记》,除了也有以上困惑和疑问,总体上是信其史实性的。我觉得,起码,“周”以后是相当可信的。特别是“世家”“列传”部分,文学元素甚少,所以几乎没有硬性的理由不信。

而且我觉得,全世界各国的古代史,都或多或少会掺入传说的部分,都不同程度也是难免地会有文学色彩。七分可信,三分文学,几是共性。而且,便可视为好的史著作了。不这么看,许多国家都会对自己国家的历史陷于历史虚无主义的泥潭,自寻烦恼。

中国的史,一向分为“正”“野”两类。正史为官方的,权威的。野史为民间的,由非史官的文人所著的。在民国前,任何一个朝代的官方史,都是绝不向民间公开的,也基本上是按皇家意思来记载的。某些关于古代史官违命秉笔直书的事迹,固然可敬,但属个例,绝非常规现象。而任何民间人物著野史,都是大罪。倘被举报,不但自己会掉脑袋,家族也将遭殃。

但文人们总是忍不住要给自己找件值得一做的事投入精力和心血。这种事一是编诗集文粹;二是编蒙学读物;三是修史。虽被视为“野史”,他们往往也是认认真真的。为了不罗大罪,采取本朝人修前朝史的策略。而前朝是本朝的历史敌人,记前朝的忠臣良将,本朝亦不限制——有如许多忠臣良将,还是被本朝所灭了,证明前朝的君主要么无能,要么是不折不扣的昏君暴主。而直接历数前朝的腐败、罪孽,则本朝乐见其成。故野史无一例外是记前朝的事,而且基本倾向是写前朝的该亡。不但史现象如此,文学戏剧现象亦然。如冯梦龙《醒世恒言》中,也收了一篇笔鞭金国天子海陵王渔色不止,鲜廉寡耻,践踏纲常的“纪实小说”——他是大明文人,那不犯法。

著野史的文人往往自谦其著为“史演义”,或“通俗史”——都是中国历史小说的前身。

如关于中国的“五代史”,文人所著就多之又多,因为“甚矣哉中国之乱,未有逾于五季者也!”有民国时的文人修《五代史演义》,在自序中“太息”而曰:“天地闭,贤人隐,王者不作而乱贼盈天下,其狡且黠者,挟诈力以欺凌人世”“元首如弈棋,国家若传舍,生民膏血涂野草,骸骼暴原隰,而私斗尚无已时,天欤人欤,何世变之亟,一至于此?”

身为民国文人而不虑前著甚多,其借古言今的动念,在自序中已表达得昭昭然。这样的书,对后人全面了解民国时期之国运,参考价值在焉。

以顾颉刚的眼来看,一概演义了的史,皆非真正的史著。但以更宽泛的文化视角来看,不唯《史记》,许多野史,未必不具有裨史的重要意义。

现如今之中国,史学发展成就巨大。分朝代的史,各方面的考证越来越翔实。顾氏那句“层累地造出”的名言,现在委实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