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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庞奇·苏兹贝格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得文学学士学位,后来他加入《纽约时报》,成了新闻编辑部里的年轻记者。在那里不久他就犯了一个被认为是可怕的错误:他被委派去参加一次讲演宴会,报道那里说些什么,不幸的是有段时间他离开了桌子,去了洗手间,正是此时会议宣布由一位替代的讲演人,而不是原定的讲演人宣讲,因为原定讲演人无法出席。苏兹贝格从洗手间出来听了讲演,并引用在第二天早晨《纽约时报》发表的短文中,但他不知道原定的讲演人没有到场,把讲演人的名字弄错了。《纽约时报》得知出错后,被迫做出了更正,纽约城市版主任罗伯特·加斯特给庞奇写信,以与罗西兹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严厉无情的口气教训了他。

朝鲜战争期间,庞奇的部队也参战了。他得到了一项好差使,上了纽约的斯洛卡姆港的军队情报学校,毕业后在朝鲜当了第一陆战队的助理公共情报官,后来他回到美国,在华盛顿做指挥官的司法助理。1952年他以中尉军衔离开了军队,又开始了他的办报工作。

他当时26岁,更成熟、更老练了,非常喜欢在新闻编辑部到处转,渴望学习新闻工作。在接下来的几年,他有大量的东西要学,但他决不会成为一名高级记者,因为他缺乏必要的素质。他是一名生活优裕的富家子弟,刺探别人的事情,追逐消息,在秘密会议的门外等着发表正式声明,不是一个报纸所有者家族后代的生活。记者生活是没有尊严的,离一种良好的教养相去甚远。一个报纸老板的儿子可以一时有兴趣干干报道工作,把它当作他的管理训练的一部分,一次浪漫的短暂飞行,但他终归是要落地的。

记者队伍中的成员,主要是那些来自中产阶级下层的人。正是他们有动力、有耐心,能坚持下去成为成功的记者。对他们来说,报道工作是走向更好生活的工具。在一代人中,如果他们的署名报道闻名遐迩,他们就可以摆脱他们童年简单而默默无闻的生活,上升到管理者的内部圈子里。他们可以对总统产生影响,和洛克菲勒们结下友谊,在社交和政治权力的场所有一个前排坐席。有了这些地位,他们不仅可以观看,而且也可以影响他们时代的事件——如赖斯顿,一个贫穷的苏格兰移民的儿子所做的;如克罗克和卡特利奇、丹尼尔和威克,这些南方农村的孩子所做的;如A.M.罗森塔尔和其他几十个美国犹太人所做的,他们的祖先都是从欧洲的贫民窟里逃出来的。

不仅在《纽约时报》,在其他报社,新闻部门大量聚集的也是中产阶级下层的人士——来自北方的自由的犹太人和不怎么自由的爱尔兰天主教徒,来自南方和中西部的上进的新教徒;可以预料,还有相对少数的意大利裔美国人。来自意大利的移民用了很长时间才熟悉了英语及其文学,像其他少数民族一样,英语对他们来说是困难的;他们中间没有产生很多报纸记者,除非属于待在警察的“棚屋”里不写作的“跑腿者”或街区记者那一类。黑人只是象征性地在新闻编辑部里有代表,因为他们缺乏教育或动机,鼓励或机会,或者是这些因素的综合。在《纽约时报》的记者中,经常只有一个黑人记者,很少有两个以上。相反,《纽约时报》的电梯操作工几乎都是黑人,是穿着制服微笑的种植园类型的黑人。这种雇用的做法始于奥克斯,在种族问题上他是一个遵守常规的南方人。

大多数报社记者是从中产阶级下层的白人中上升起来的,这并不意味着其中根本没有富人和特权人物的儿子,但他们很少成为杰出的记者。这一职业似乎是同他们的本性不相容的。他们像约翰·F.肯尼迪一样,发现报纸报道是有趣的,但持续时间不会很长。因为他们不渴望用署名报道来满足他们对名气的需要,而依赖于已有的家族名望来保证自己受到特殊的待遇,所以他们很少有干一辈子记者工作的倾向,除非他们喜欢不规律的生活,或者把新闻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或社会改革的手段。富人也许能通过买下一家报纸并控制舆论,或者通过进入政治生活和成为一个改革候选人或这些候选人的财力支持者,更充分满足他们社会良心的需要并鼓励改革。但作为记者,他们有特权的过去就不是什么财富,他们很少能竞争过那些有着更强烈发展本能、更渴望上进的新闻工作者。这些新闻工作者有一双批判的眼睛,有着基于亲身体验的愤世嫉俗和怀疑,有着对自身技艺的责任心——因为这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最优秀的记者,即使在不承担任务时,也总是在工作。在人群中间,他们是独立而超然的观察者、局外人。他们下意识地注意高声叫喊的话,能引用的话,奇怪的事实或可以做报道的事件。他们会立即对事件做出反应,而庞奇·苏兹贝格和奥维尔·德赖富斯——一生中曾短暂地当过《纽约时报》记者——却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