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国有经济(第2/2页)
明清还派出大量差官、临时机构,参加经济活动,大大拓展国有企业的势力范畴。其中值得一提的是:织造。明清在江宁(今南京)、苏州、杭州等江南富庶地设局,织造各项衣料及制帛诰敕彩缯之类,兼及采办物资,供应宫廷之用。这些都是明确的官营纺织企业,相当于“国营江宁纺织公司”、“国营苏州纺织公司”、“国营杭州纺织公司”。它们既自己购买原料、设备,招募工人进行生产,也向当地工匠提供“订单生意”、“来料加工”,或者干脆从市场上购买宫廷需要的物资(有的时候是明抢,为此引起过群体性事件)。
在明朝,管理这些织造局的人是宫廷派遣的“提督织造太监”。清朝改用内务府奴才,称织造。最有名的织造要算大文豪曹雪芹的祖先了。他的曾祖父曹玺从内务府营缮司郎中的职位上调任江宁织造,祖父曹寅以康熙侍卫的身份出任苏州织造。郎中是正五品官员,皇帝侍卫中最低级的四等侍卫也是从五品官员,由此大致可知,织造为司局级干部。苏州织造李煦(《红楼梦》中贾母原型的哥哥)是从韶州知府位置上调来的。知府是从四品。这也坐实了织造局的大致级别。
从曹寅在任时造成五十万两白银亏空这一“罪行”来看,织造局业务发达,资金往来巨大。它们不仅圆满完成了宫廷交办的物资供应任务,还创造了不错的经济效益。康熙四十五年(1706),曹寅加授通政司通政使衔,李煦加授大理寺卿衔。这两个官衔都是正三品。李煦后来再次加授户部右侍郎衔,荣升为正二品。如果机械地以负责人级别来判定国有企业级别,江宁、苏州两个织造局都升格为“副部级企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