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必须死(第2/2页)

岳飞和士卒同餐共饮,一杯酒、一小块肉都要分给部下。有的时候,酒太少了,他就加水,力争每个人都能尝到;每逢出师,如果士卒露宿街头,岳飞有房也不住,和大家一起露宿街头;遇到将士们婚丧嫁娶或者有个人困难、疾病,岳飞就和妻子一起亲自照顾,亲为调药。

岳飞从戎十余年,大小数百战,从未败北。张俊曾嫉妒地询问岳飞的用兵之术。岳飞说:“很简单,五个字:仁、信、智、勇、严,五者不可缺一。”张俊问:“‘严’字怎么解?”岳飞说:“‘严’,就是有功者重赏,无功者罚。”岳飞治军,部下凡立有战功的,即使是无名小卒,也论功行赏,从不遗漏。而对于儿子岳云,岳飞却违背了“严”字原则。平定杨幺、收复襄樊的时候,岳云功劳第一,但岳飞战后却把岳云从上报请赏的名单中钩掉了。最后还是朝廷按照铨叙的规定,任命岳云为武翼郎。后来,朝廷又特旨将岳云连升三级。岳飞力辞说:“士卒们斩将陷阵,立奇功才提一级。岳云只是我岳飞的儿子就得到高升,同军不同赏,我将何以服众?”因此,岳云始终没有得到提拔。

然而,作为政治人物,仅仅有功绩、品行出众是不够的。他们还要照顾到更多的内容。比如,岳飞出身普通农家,身上始终保持着单纯、真实、善良的农民品质。这放在农民身上是优点,但对拥兵一方的大将来说,却是缺点。他可能理解不了政治的复杂,进入不了政坛的幕后运作,同时不利于自我保护。岳飞的耿直、忠言,得罪了不少人,包括同为主战派的战友们。前述岳飞奉劝赵构早立太子的言行,也是单纯、耿直的表现,却破坏了岳飞在赵构心中的良好印象。此外,岳飞“敢爱敢恨”的个性,也不适应政坛。比如在“淮西兵变”前后,朝廷背信弃义,没有将淮西军队交由岳飞统辖,同时又没有听取岳飞有关人事的建议,导致了兵变和降敌的严重后果。岳飞气愤难当,以“居母忧”的名义擅自脱离军队,跑到庐山为母亲守墓。湖广前线的军政大事,岳飞擅自交给了亲信张宪。这够得上“擅离职守”、将公权力“私相授受”的罪名了。更严重的是,当赵构非但不予追究,还下诏让岳飞复职之后,岳飞愣是待在庐山上不下来,这就算是“抗旨”了。后来还是赵构发下狠话,加上地方官员苦苦哀求,岳飞这才去复职。

岳飞言行的最高准则是国家利益,他真正做到了“精忠报国”。同时,他和古代的臣民们一样,将国家和君王等同了起来。在他眼中,赵构就是国家。但是,皇帝和国家并不是一回事,皇帝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常常是不一致的。比如,收复失地符合国家的利益,却不符合赵构的利益;削弱前线军队,抑制前方将领,符合赵构的利益,却不符合动荡的南宋的国家利益。岳飞认识不到这一点,就会在“君王”与“国家”之间出现认知混乱,进而导致行为的矛盾,最终导致了个人悲剧。有人把它称为“愚忠”,我把它视为“君国困境”。只要君主专制依然存在,只要皇帝宣称“朕即是国家”,这种困境就不会破除。

话说金军听说岳飞死了,摆酒祝贺。这实际上是对岳飞的极高评价。

千百年来,岳飞都被视为“忠君报国”的楷模,接受一代代后来者的顶礼膜拜。但他面临的“君国困境”,千百年始终没有化解。岳飞式的能臣悲剧,也一再上演。以岳飞为榜样的明代于谦,就遭遇了同样的悲剧。挣扎在“忠君”与“爱国”之间的人,犹豫在“崇上”和“干事”之间的人,始终不绝于史,而且为数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