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旧迎新中华年

名正理顺的中华年(简称华年,通称春节)

年是什么?地球上时序更新的周期三百六十多天,其大数我们的祖先很早就观察推算出来,其记载可以追溯到中国最早的官方文献《尚书·尧典》:“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这也就逐渐成为人们生活的周期。把这种周期的生命感受形诸文化表达,在我们的祖先大约总有三四千年的历史了,其名称最初却在演进之中。《尔雅·释天》:“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载。”可见:在尧舜时叫“载”,夏朝叫“岁”,周朝就正式将这自然周期称为“年”了。“年”,甲骨文是“人”头上一支“禾”。《说文》“禾”部记“年”为谷物成熟的意思。可知“年”的本义是禾谷收成,当时一年一熟,重视农业的周人就以禾谷成熟收成一次为一年。而“载”作为“年”的同义词一直活在汉语中,如“千载难逢”,“十载不相见,两鬓各如霜”。“岁”作为“年”的同义词也一直活在汉语中,如“守岁”,“贺岁”,“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如果把四季循环周而复始的“年”画作圆周,那么年初该定在哪一点上呢?这就要凭人类对大自然的认知来制订天文历法了。如前所述,中国人用兼顾太阳与月亮的回归运动的同步计算方式安排年月日,又以加插闰月的方式不断修正偏差,从而获得这套阴阳合历——农历。农历确定的年岁起算日,是中华民族对时间的独有的文化处理方式。它起于夏朝故称夏历,商、周、秦易朝时,要“改正朔”,正月各提前一个月。公元前104年汉武帝“太初元年”,颁布了《太初历》,定夏历的正月(建寅之月)为岁首正月,以朔日为月首,正月月首第一天就是新年的第一天,简言之,便是每年初春的第一个朔日节点,这就是所谓的“正朔”。称呼很多,较普遍的为元旦、元日等。中国历代的历法基本相沿,从此,新旧“年”交替的日子便固定下来,成为一年中最大的节日,一直沿用到现在,已经两千多年了。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引进西洋历法,以阳历为标准纪年,将1912年1月1日定为民国元年元旦。那时官方用阳历,民间社会仍习惯用农历。与双历制相适应的是两套节日系统,传统节日都是按农历系统。农历那时被称为阴历、旧历,实际上如前所述是阴阳合历。

袁世凯篡权后,1914年由他批准的文件规定:“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由此,延续几千年的农历新年被降格为“春节”,“新年”、“元旦”的名称被安在阳历1月1日头上。为了推行阳历年,规定阳历年放假,严令农历年不放假,如果农历年不上班,就是违法。鲁迅先生农历年前一天(除夕)回了趟家,老母亲留他吃了饺子再走,他告诉母亲,农历年不放假,含泪迈出家门。但是在传统社会“百姓皆不以为然”,仍然按农历过自己的“年”。

1928年内政部呈文称:“一般社会,几不知国历为何事”,决定“废除旧历,普用国历”,“将一切旧历年节”活动,“按照国历日期举行”,“例如旧历年元旦日应有之各样点缀品及正月间一切热闹娱乐举动,可移至国历新年一月内举行。”而且派警察,强迫已歇业过年的商店开门营业,把一些年货强行捣毁,“一时间人心惶惶,将一个欢天喜地的新年弄出啼笑皆非之状”。即便如此,老百姓还是顽强地延续自己的民俗年。到1934年初,国民政府不得不停止强制废除农历年的做法,不得不承认“对于旧历年关,除公务机关,民间习俗不宜过于干涉”。

1950年制定的年节放假办法,春节作为唯一的传统节日列入法定假日。到“文化大革命”初的1967年,春节不放假。笔者当时作为高校青年教师,和大学生同在农村,奉命师生与公社社员大年初一都要下大田劳动,以破除“过年”这种旧风俗、旧习惯。但民间社会依然延续着民族文化的血脉不肯舍弃“年”,在老百姓心中口中,拜年、过年、大年初一……总是指农历年。拜年拜年,拜的就是“年”,如果把“年”偷换了,那就釜底抽薪,就名不正言不顺了。

十六大报告决定,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人文工作者,2003年春,笔者当面向中央有关领导人建言,培育民族精神就要重视民族传统节日。2004年起,笔者以全国政协提案建议:春节之外,如清明、端午、中秋、除夕等重要传统节日也应列入法定节假日。经过持续几年各方面的努力,终于从2008年起,春节之外的清明、端午、中秋、除夕也都放假。这是一个里程碑,标志着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进入了振兴的新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