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关佘家守墓十七代史事考(2008年)(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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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袁崇焕的籍贯,史家说法概括起来有三,即为广东东莞市、广西藤县和广西平南县,各有所据,莫衷一是,而一度以阎崇年的广西藤县说注30占上风。因与本文主题无直接关系,不赘。在我看来,袁崇焕的籍贯究系何处,与宣传袁大将军事迹二者间并不矛盾。佘女士何以会对袁崇焕是广西人一说表示如此强烈的不满,我曾经颇为不解。但是,只要了解佘家史事之由来乃至袁崇焕诸纪念物与广东的关系就可得知,袁崇焕的籍贯,其实是一个与佘家守墓之事有着不寻常关系的问题。

北京市崇文区(今东城区)东花市斜街那个旧日的“佘家馆”,佘女士说是广东义园亦即墓地,但在北京市的一些正式文件上,则是作为广东在京的几十个会馆之一对待的。这些会馆自1951年开始,便被逐步移交给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各有关部门。1956年,民主人士蔡廷锴、叶恭绰曾致函当时的北京市副市长王昆仑,称:“明代袁崇焕墓、祠堂及南海会馆戊戌议政处所等,均与文化史迹有关,袁武墓祠且经前岁李任公与弟等请市府修葺,颇壮观瞻,此次一并移交市府接管。此为两粤在京特殊纪念物,至今乡人和华侨来京均前往探访,此如何由市政府特别管理,免于一般房产等,视望商市府同人速定办法,以慰众望。”王昆仑接信后非常重视,当年的4月3日,市文化局经实地勘察后,便向市政府提出具体保护措施:

第一,崇外佘家馆袁崇焕墓堂,为众所周知之所,具有历史意义,拟由我局文物组接管,该处计有房产23间,住户多家,只北房三大间空闲,可由我局通知文化馆、站利用,其余房屋商由市房管局动员住户迁出后,一并交文化馆、站,以达到又保护、又利用的原则;

第二,龙潭袁崇焕督师庙三间,墙上嵌有康有为、梁启超石刻,有文物价值,可由文物组接管(后文与袁崇焕事无关,略)。

当年7月王昆仑对此正式批复:

第一,崇外佘家馆袁崇焕墓堂由文化局文物组接管,并保留北房三大间,作一横匾,加以保护(市领导注:不必迁设文化馆,不动员居民搬家);

第二,龙潭袁崇焕督师庙三间,墙嵌康有为、梁启超石刻,由文物组接管保护。注31

这段过程,佘女士有过简略的讲述,当然她是从自家待遇的角度讲的,佘家馆也由此而得以保留,直至建立袁崇焕的纪念馆。

北京的袁崇焕纪念馆于2002年年底开放,此时的袁崇焕已经被作为一个民族英雄,而不仅仅是广东乡人和华侨前往探访的“两粤在京纪念物”。地域的特点被如此淡化,今天的年轻人无所谓,老一辈却不以为然,我也是看到这些文件之后,才恍然明白佘女士对于这个“广西藤县籍”有所不满的原因。

3.其他

佘女士的二次述中,对于我提出的佘家多年来靠什么维持生活的问题也做了回答:

定:您爷爷后来是做什么?

佘:我爷爷不工作,自从我们葬了袁崇焕的脑袋以后呢,我们就辞官不工作了,就做老百姓了。我们家过去很有钱,我们是南方人哪,我们从南方一来,就把那边的地都买下来了,原来那块地方的名字叫佘家营,我们家地方大呀,就把我们家弄成一个广东义园,在北京的广东人死了,暂时不能运到南方去的,就埋在我们家,但是也没有碑,就是坟头。你要是来查,不知道哪个是袁崇焕的坟,哪个是别人的坟,因为都是坟头,只有我们一家知道,这是袁崇焕的坟,这是我们先祖的坟。为什么不叫广东义园?因为这是我们家自己的院子啊。光佘家花园一号就一顷多地呢,15亩啊,光这一个院就这么大。还有佘家花园2号、3号、4号。那边广渠门中学路北,铁路多高,那片大坡地多高,从夕照寺得爬个大高坡下来,南边到大马路,全是佘家的。20世纪50年代那时候没人,就是荒野一片。

我们家地也多,(园子)前边租给粪厂子,他们给我们钱。城外的地是租给别人种,到年下给我们交租子,什么8个磅7个磅的,几口袋是一个磅。我们一共是3个园子,一个是龙潭湖那个,也是我们家的,请了一个姓刘的,刘老伯帮忙看着。因为我们佘家人少,辈辈单传,没人去看那两个地方。我们家房子也多,房后头还有枣树,长了枣呢,就把枣卖给枣贩子,你要几棵,4棵,5棵,打下枣,给我们钱。我们家还有买卖,听说还开着一个发廊似的什么。还做一种刮绒活。到我父亲那代也做刮绒活。不过我父亲他们自己不做,请人来给我们做。刮活是出口的,把蚕丝绑在一个木板上,然后牛骨头做的刀这么刮,刮出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