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国民公会终结(第4/6页)

元老院和督政府将以前国王独霸的职权进行了平分,分别各自掌握否决权和行政权。督政府在卢森堡设有常驻的办公地点,并且有自己的护卫队和经费。元老院则拥有监督督政府的权力,它有权更改两院和政府的驻地,其宗旨就是防止立法的偏差。不可否认,这个宪法具有很强的预见性,不但群众的暴力行动、各种侵犯权力行为在它的防范之中,就连在革命剧变中出现危机的可能也被它防范。这个宪法重建了政权机构,尊重自由和平等,只要各党派从共同利益出发,相互之间没有尔虞我诈,那么,这个宪法最有可能坚持实施下去。但这不过是个美好的假设罢了。宪法公布后,并没有消除党派之间的利益冲突。为了满足自己的政治主张和政治利益,无论是哪个党派,都希望能够掌握政权。如果在野者不愿结束革命,各党派也不愿结束革命,那么,在当时法国的环境下,即使这个宪法再好、再完美,终究也是不能保持长久的。法国还是走上了以前各党派钩心斗角的老路,新的宪法也没有给法国带来长久的法治。

在牧月事变以前,国民公会派的领袖十一人委员会主要负责草拟1793年宪法的实施纲要,而草拟共和三年宪法则是他们在牧月事变以后的首要任务。国民公会派既不同于旧的吉伦特派,也不同于旧的山岳党,它的历程比较坎坷。在5月31日事变以前和热月9日事变以前,它分别是中立派和受压制派,掌握政权只不过是最近以来的事情,这主要是得益于吉伦特派和山岳党的垮台。国民公会派逐渐吸收了一些极端派,比较有代表性的包括梅兰、蒂博多、多努等。多努比较有勇气,对于国民公会开幕以来的各次政变,他都曾公开表示反对。在他看来,国民公会制度应该建立在没有暴力和党派影响的基础上。热月9日以后,他是七十三名受害者之一,曾谴责对革命政府领导人的迫害。由于他坚持革命,主张稳健,毅力坚韧,在法治逐渐完善的今天受到群众的极力拥护。他参与了共和三年宪法的制定,并且是主要起草人之一。

反动活动并没有停止,右派代表也暗中加入到支持的阵营里来。右派代表的革命意志并不坚定,对付保王党也并没有很强的恒心。布瓦锡·丹格拉斯、朗热内、亨利·拉·里维埃、萨拉丹、奥布里等人就是他们的代表。但是,国民公会派并不是这样的,它对保王党的进攻保持十二分的警惕和抵制,并积极争取民主派的支持。国民公会派认为:两院的组成是共和国存亡的焦点所在,只有排除了受保王党首领操纵的中等阶级的干扰和渗透,才能捍卫革命的果实。只有致力于捍卫新制度的人,才有资格维护新的制度。国民公会通过大会代表中必须有三分之二重新选入两院的法令规定,获得大多数席位,保证了对督政府的人选的话语权。这种措施并不是基于法律作出的,而是根据政治形势选择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保卫共和国,防止其落入民主派或反革命派手中。果月5日和13日(1795年8月22日和30日),国民公会又通过了两项法令,分别规定三分之二代表应再度当选和改选的方式,连同宪法草案,一同提交初级议会通过。

葡月事件

看到国民公会提交的果月法令,保王党十分惊诧。如果这两项法令获得通过,那么他们就没机会通过两院进入政府了,如果不能通过选举进入两院,更别提控制整个局势了。保王党委员会、新闻记者、各区的首领迅速联合起来,一个反对国民公会的同盟成立了。他们擅长利用舆论工具,利用舆论的力量获取社会的支持。国民公会被指控把持政权,侵犯人民的主权。他们还对代表进行指控,拥护果月法令的主要人物如卢韦、多努、谢尼埃等人无一幸免。保王党在酝酿一场大的混乱。大批流亡者来到圣日耳曼郊区,令昔日荒凉的地方变得热闹异常。他们身穿舒安分子服装,集结在一起。为防止事态失控,国民公会便向军队求救。群众组织解散后,资产阶级又被保王党控制了。

果月20日,初级议会召开会议,讨论宪法草案和果月法令。讨论的结果,不过是同时获得通过,或者同时被否决罢了。各区根据中心区勒佩尔蒂埃区的建议决定:所有立法机关的权力在人民集会时一概停止生效。勒佩尔蒂埃区在里歇·德·塞里齐、拉阿尔普、小拉克雷泰尔、沃布朗等人的领导下,开始组织名为中央委员会的暴动政府。他们的目的是对抗国民公会,并将于葡月就职。国民公会虽然反对,但大多数区却是拥护的。两者之间的矛盾终于公开化了,斗争也随之开始。在巴黎,人们通过了宪法,却并不认可关于改选的法令。葡月1日,国民公会宣布:上述两项法令在法国绝大多数初级议会获得了同意。10日,选举人接到命令到座落在塞纳河对岸的法兰西剧院集合,他们由各区的武装队伍带领和保护。11日,选举团由尼韦努瓦公爵主持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