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住,本朝不供应“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圣旨】(第3/3页)

【政务处理意见:草原十八部欺人太甚……】奉状以闻,伏听敕旨。

A年B月C日

敕旨:【喵了个咪的草原十八部年年都来打……让贤,你妹的。 D年E月F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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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规矩,有皇帝御笔的原件存档收藏防您耍赖,抄件经中书省官员签名【宣……奉……行】后发门下省,门下省审核签名后直接发尚书省执行,既不用再向皇帝你复奏,也不用那么多官员排队签名(只有与此件政务直接相关的人员需要签名办理)。

以上说的这两种圣旨,“制书”和大部分“敕书”,都是需要皇帝亲笔签字,才能下发办理的。但是“敕书”里还有一小类叫“敕牒”的,用来处理大量不重要的、有前例可循的琐碎政务,这种就不需要皇帝亲笔签名,而由宰相注上一句“此事我们已经告知皇帝,他同意我们的意见【奉敕依奏】”完事。

行文至此,如果您觉得穿越过去做皇帝处理国家政务累死个人又拘死个人了,还有一个好消息,就是以上说的这些制书、敕书什么的,其实都是国家正式公开的文件,所以程序要求很严格。但是事实上,皇帝和高官重臣处理政务的时候,并不都是使用这些正式公文来办事,而是经常写一些无格式要求的简单小纸条私相传递、指挥各部门人员,如【某某:有件事你帮我办一下,这么这么回事……敕】。

但是严格来说,这些由皇帝手写、没经过宰相审核商议的小纸条,不是国家正式公文,不能叫“圣旨”或“敕旨”,也不具备法律效力。收纸条的人按不按纸条上的意见办事,全看他跟皇帝之间的个人感情好不好了(有不好的吗?)。

最后说两个细节问题:

第一个是有人问,这一份圣旨动不动需要N个部门的大几十个人签名来签名去,这办公效率得多慢啊?这个,其实也要看官员们的个人素质和整体工作氛围。比如昭陵出土的一件封临川公主制书,政务发生时皇帝和一些宰相在洛阳,另一些部门在长安,十几个人签名办事,但是制书从启动到办完,也就用了两三天。

第二个,俺们听惯了所谓的“君主专制的封建社会”,但是从上面圣旨的产生过程中您就能感觉到,至少在唐代的大部分时期,皇帝的权力还是很受制约的。三省中“门下省”的核心工作,就是约束皇帝。在唐代前期特别是贞观时代,理论上,如果门下省的官员审核不过关不签名,这份圣旨就发不出去,哪怕皇帝在公文上亲笔画了“可”,门下省官员照样有权把这份公文打回中书省叫秘书们重拟,甚至自己提笔上阵,在皇帝已经批准的敕旨上乱改一气再扔回去,制度上也是允许的。

本篇主要参考资料&深度了解推荐:

刘后滨.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研究:公文形态·政务运行与制度变迁.济南:齐鲁书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