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冒险家玛珂玻萝蜜的东方奇幻漂流【西域女奴贸易】(第4/4页)

二主先和后券,券成之后,各不得返悔,悔者罚蜀锦贰佰匹入不悔者。(买卖双方先商量定了再立这个交易合同,合同成立以后,双方都不能反悔,否则反悔一方要双倍赔偿蜀锦贰佰匹给对方。)

民有私要,要行二主,各自署名为信。券有二支,各执一本。(双方自愿约定这合同,都要在合同上签名立字据,然后一式两份,各拿一份合同。)

倩书 知骏 (合同书写人 知骏)

时见 智惠 承安(在场的证人 智惠 承安)

写在纸上的“市券”一式两份抄好,折叠起来拼在一起,在拼缝处再用墨笔写下“合同”两个字,作为防伪标志(这也正是这种文件后来被称为“合同”的原因)。以后如果双方出现纠纷,把各自保存的文件拿出来,这两个字能完美拼合在一起,才能证明文件是真实有效的。当然,合同的书写人和见证人也能起到同样作用。

合同写好,一百匹珍贵的“蜀锦”交到石阿奴手里,从此你就是翟绍远的女奴了。如果你运气好、很会奉承主人,那么可能被留在他的家里作为家妓,用来自己赏玩或者招待朋友时出席表演歌舞,如果生下子女还可能脱离演艺生涯,成为他的私人侍妾,不过要想当他的正妻是基本不太可能的。

如果您运气不好,这个翟大官人不怎么好色反而更爱钱,或者是很快把您玩腻了,那么就会把您打发到外面的营业场所,比如胡商们在西市开的酒楼里,去给他们赚钱。

您到了这些酒楼酒店就知道了,像您一样的白肤胡姬相当多,而且很受当地长安人特别是文人士子的欢迎。他们骑马来消费,一般是先让你们“沽酒当垆”,给他们端酒上菜照顾席面,酒酣耳热以后开始要求你们唱歌奏乐跳舞,经常这么折腾到天黑。

天黑之前,长安城要宵禁,酒店要关门,那这时候有钱的官二代富二代们就会要求你们出台,到别处去陪他们过夜。很少有胡姬能拒绝,因为无论在她们的主人、酒店主还是嫖客甚至她们自己看来,这都是“正当要求”,付钱就行。文人们还很喜欢拿这种风流艳事来相互炫耀,什么“胡姬若拟邀他宿,挂却金鞭系紫骝”[注11],好像人家姑娘们乐意倒贴似的。

这种日子你会过很多年,如果运气真的非常牛,可能遇到有点良心又有点钱的恩客,对您的喜爱之情足以使他拿钱出来从您现在的主人手里买下你,带回家去当姬妾,生儿养老过完一生。但概率更大的是,您会一直陪酒卖笑直到年老色衰,再也拨不动琵琶、跳不起胡旋舞。不能为主人赚钱的奴婢是没有生存价值的,你可能会带着自己仅有的一点财物被赶出门外,由着自生自灭去了。

如果您信佛(大部分胡姬不信佛就是信拜火教),这时候您只有一条路可走——找到一家尼姑庵,说动住持接受您削发为尼,每天青灯礼佛,在木鱼声中度过余下的岁月。您年轻时的飞扬舞姿和那个静默的敦煌画师也许会在香烟烛焰中一闪而过,而这些,也就是您穿越成唐朝的白人美女后,得到的最珍贵东西了。

本篇主要参考资料&深度了解推荐:

关也维.唐代音乐史.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

温翠芳.唐代长安西市中的胡姬与丝绸之路上的女奴贸易.西域研究,2006(2)

注8:龟兹、于阗,均为古西域绿洲国家,龟兹在今新疆库车一带,于阗在今新疆和田一带。

注9:李颀《听安万善吹觱篥歌》。

注10:李端《胡腾儿》。

注11:施肩吾《戏郑申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