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之考试制度(第2/7页)

以上是汉代选举制度之大概,而考试制度亦相随成立,如贤良对策,如太学生考试,如孝廉膺选后之吏部考试皆是。惟此种考试,皆仅为选举制度中一种附带之项目。关于孝廉被选人,应受政府考试一节,乃当时尚书左雄所创定。先后反对者甚众。然左雄终因坚持此项新制,而见称为录得真才,此制遂终于沿袭,不受反对而废弃。

汉末之乱,地方与中央,失却联系,交通既不方便,而许多地方,亦并无施政之实际权力,选举制度,遂告崩溃。政府用人,漫无标准。陈群为曹操吏部尚书,遂定“九品中正”制,以为两汉乡举里选制之代替。此制备受后代人责备,然就创立此制之原意言,则亦有苦心,并亦有相当之实效。所谓九品中正制,实际是一种人才之调查与评核。先就中央政府官长中有德望者,分区任命一中正。又在大中正下分设小中正。中正之责,即在就其所知本乡人才,登列簿册,册分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不论已仕未仕人,都可列入,送吏部凭册任用。此制与汉代选举不同之点:第一是汉代选举,其权操于郡国之长官,九品中正则由中央官兼任。此因当时四方荒乱,人才都流亡集中于中央政府之附近,地方长官,不克行使选举职权,故暂以中央官代替。第二则汉代选举,只举未入仕者,而九品中正之名册,则不论已仕未仕,全部列入。此亦别有用心。因当时用人无标准,尤其是军队中,各长官都任用亲私。此刻吏部只凭中正人才簿,名列下等者,就其本乡舆论,可以按名淘汰,改授新人。曹魏因此制度,而用人渐上轨道。

惟此制本为一种乱世变通权宜的办法,一到西晋,全国统一各地方政权,均已恢复,而九品中正制依然推行,则流弊自所难免。第一、全国各地人才,多必奔凑中央,广事交游,博取名誉,希望得中正好评。如此则失却汉代安心在地方政府下恳切服务之笃实精神。第二、九品簿不论已仕未仕,一概登列,亦有未经实际政治磨练之名士,品第在上中高级,彼即存心一跃便登高位,不愿再从下级实际政治上历练,如此更易长其浮竟虚华之风气。第三、汉代用人选举与铨叙分别,选举仅为入仕之途,必待其正式入仕后,再凭实际政绩,由政府铨叙升黜。九品制则全凭中正名册。此项册籍,每三年改换一次,名誉佳者升,名誉劣者降,吏部凭之迁黜。如此则人人都惊于外面虚誉,在其职位上服务成绩实际甚差,而转得美名,品题升迁。而埋首服务,实际政绩虽佳,因不为中正所知,而反成降黜。如此之类,在所不免。因此魏晋以下人,全务清谈虚名,不能像汉代吏治风尚厚重笃实,此制实大有关系。至于中正而不中正,此乃人事,不关制度,可不详论。

就上所述,可见每一制度,断不能十全十美,可以长久推行而无弊。每一制度,亦必与其他制度相配合,始能发挥出此制度本身之功效。九品中正制之创始,用意并不差。而其时门第势力已成,六朝以来,此制遂转成为门第势力之护符。虽多经反对,终未能彻底改革。其时人才政风之不如西汉,此制实有影响。

隋、唐统一,将此制完全废弃。当时亦有主张恢复汉代乡举里选,仍将察举权交付于各地行政首长者。然在汉代,此制己有流弊。地方长官选举不实,权门请托,营私滥举,因而选举之后,不得不再加以政府一番考试检核。则何如径废长官察举一手续,完全公开,由各地人民自量智能,自由呈报,径由政府考试录用?此为中国史上正式由选举制转入考试制之由来。我们若认汉代为中国历史上考试制度之先行时期,则隋、唐是中国历史上考试制度之确立时期。汉代是选举而附带以考试,隋、唐则完全由考试来代替了选举。

但唐代用人,亦并不全凭考试,仍有学校出身一项。然学校按年受业,年满即无不毕业而去。考试是公开竞选,亦可有永远应考而不获中选者。因此社会重视考试,不重视学校。人才竞求于考试中露头角,于是学校制度渐渐不为人才所趋向。唐代考试,又分两步,先由礼部主考,录取后未能即登仕途,须再经吏部试,才始正式录用。考试既在获取人才,则自难专凭一日之短长,因此唐代考试,极为宽放。应试人到中央,往往各带其平日诗文著作,先期晋谒中央长官中之负有学术文章大名,为当时所重者,如韩昌黎之流。此项著作,名为公卷,若果才华出众,中央长官中之学术名流,先为扮揄扬,则到考试发榜定可录取。

唐代考试,主取知名之士。亦有主考人自守谦抑,认为对此届考试,应考人平日学问文章造诣所知不详,可以托人代为拟榜,唐代名此为“通榜”。最有名的,如袁枢应举,主考人杜黄裳恳拟榜第,袁枢即自列为第一名状元,一时推服,传为嘉话。当知国家考试,本为求取人才。服务政府之官长,如确知应考人中有杰出之士,先为延誉,并非即是营私通关节。主考官苟自问对学术界新进人士,所知不熟,托人代定榜第,亦并非即是颟顸不负责。中国传统政治,另有一番道德精神为之维系主持,种种制度,全从其背后之某种精神而出发,而成立。政府因有求取人才之一段真精神,才始有选举制度与考试制度之出现与确立。若政府根本无此精神,则何从有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