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南北经济文化之转移(中)(第6/8页)

明昌三年,敕:“猛安、谋克,许于冬月率所属户畋猎二次,每出不得过十日。”

渐渐亦有习染中国文学风气的。

刘祁归潜志:“南渡后,诸女真世袭猛安、谋克,往往好文学,与士大夫游。”

要之不习农事,乃至于鬻田亩、伐桑枣。

泰和元年,用尚书省言,申明旧制:猛安、谋克户每四十亩树桑一亩,毁树木者有禁,鬻土地者有刑。其田多汙莱,人户阙乏,并坐所临长吏。

中国的良好农民,则失其祖产,或沦为佃农,因此与猛安、谋克间感情日坏。

李石传谓:“山东、河南军民交恶,争田不绝。”明昌二年,尚书省奏:“齐民与屯田户往往不睦。若令递相婚姻,实国家长久安宁之计。”

迨蒙古兵南来,汉人乘机报复,在河北之猛安、谋克户,多见诛夷。

元遗山完颜怀德碑:“民问仇拨地之怨,睚眦种人,期必杀而后已。寻踪捕影,不三、二日,屠戮净尽。”又张万公碑:“宣宗贞佑间南渡,盗贼群起,向之乘势夺田者,人视之为血雠骨怨,一顾盼之顷,皆死锋镝之下,虽赤子亦不免。”【又见金史张万公传。】

其避而南迁者,不下百余万口。【革去冗滥,所存犹四十二万有奇。见陈规传。】一时又议括地分授,事虽未成,然河南民皆倍征以给。

高汝砺言:“河北军户徙河南者几百万口,人日给米一升,岁率三百六十万石。半给其直,犹支粟三百万石。河南租地计二十四万顷,岁征粟纔一百五十六万有奇,更乞于经费外倍征以给。”

民不胜苦,逃亡破残,遂至兵多于民,其状更不堪言。

侯挚疏:“东平以后,累经残毁,邳、海尤甚。海之民户曾不满百,而屯军五千。邳户仅及八百,军以万计。萧何、刘晏复生,亦无所施其术。”

约计金代猛安、谋克户数,比澳人约占十之一。口数【连奴婢在内。】约占七之一。

据世宗大定二十三年七月统计,猛安二百零二,谋克一千八百七十八,户六十一万五千六百二十四,口六百十五万八千六百三十六。【内正口四百八十一万二千六百六十九,奴婢一百三十四万五千九百六十七。】而大定二十七年统计天下户,凡六百七十八万九千四百四十九,口凡四千四百七十万五千零八十六。是猛安、谋克户数约占全数十之一、口数约占七之一也。

长期间散布在中国北方,据甚大之田,纳极轻之租。

猛安、谋克纳税与平民不同,特称“牛头税”,或“牛具税”。其制,每耒牛一头,为一具,限民口二十五受田四顷四亩有奇,岁输粟大约不过一石。官民占田无过四十具。是最低限度五口之家略可得百亩,而纳税则四百余亩仅纳一石。世宗问魏子平:“古者税什一而民足,今百一而民不足,何也?”此盖指猛安、谋克户言之,实尚不到百一之税。

国家负担尽压在汉族农民身上。

汉户号为什一而税,然裒(póu)敛刻急,民不堪其苦。【见范拱传。】以亩取五升、【秋税。】三合【夏税。】计,亦一倍唐租有奇。【据前引高汝砺言,则百亩租合六石五斗,视唐在两倍以上。】至官田租大概亩征五斗。【據续文献通考。】则百亩须五十石,与西晋五胡相仿矣。

实对中国北方农事,有甚大之损害无疑。【明诸葛昇垦田十议谓:“江北荒田,民荒者十之三,军荒者十之七。”明代北方土地虽然旷莽,然弃置不耕者独以凤阳为甚,以凤阳多属军屯也。两淮本两江、两浙并称,然明代见称偏瘠,军屯之害如此,可推金世猛安、谋克之贻祸。】

金之王室贵族,亦常因牧事禁民耕种。

世宗大定十年四月,禁侵耕围场地。十一月,谓侍臣曰:“往岁清暑山西,傍路皆禾稼,殆无牧地。尝下令使民五里外乃得耕垦。今闻其民以此去之他所,甚可矜悯。其令依旧耕种。”

十九年二月,上如春水,见民桑多为牧畜啮毁,诏亲王公主及势要家牧畜有犯民桑者,许所属县官,立加惩断。二十年五月,谕有司曰:“白石门至野狐岭,其间淀泺多为民耕植者,而官民杂畜往来无牧放之所,可差官括元荒地及冒佃之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