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变相的封建势力下之社会形态(下)【在五胡及北朝】(第5/5页)

府兵制另一个意义在把北方相沿胡人当兵、汉人种田的界线打破了。中国农民开始正式再武装起来。

周书文帝纪:“西魏大统九年,广募关陇豪右,以增军旅。”按:此云“豪右”,即六等之民,下户三等不得与,亦三国壮者补兵之意也。又隋书食货志:“周武帝建德二年,【周书在三年。】改军士为侍宫,募百姓充之,除其县籍。是后夏人半为兵矣。”此皆周代兵制多征汉人之证。又元魏本属部族军队制,史称魏初“统国三十六,大姓九十九”,至西魏时多绝灭。恭帝元年,宇文泰以诸将功高者为三十六国后,次者为九十九姓后,所统军人亦改从其姓。及大定元年下令,前赐姓皆复旧。是先以汉军功赐为胡贵族,后则并去胡复汉。此处正可看出当时胡、汉势力之推移。此下恭帝三年,即正式行“六官”之制。自鲜卑旧制贵族国姓变而为六官,此尤政治组织之一大进步也。

从此北齐、北周东西两方的汉人,均代替到鲜卑族的武装与兵权。

北齐是全农皆兵,北周是选农训兵,此为者间之不同。

所以自行“均田”,而经济上贵族与庶民的不平等取消;自行“府兵”,而种族上胡人与汉人的隔阂取消。北方社会上两大问题,皆有了较合理的解决。中国的农民,开始再有其地位,而北周亦遂以此完成其统一复兴的大任务。

一种合理的政治制度的产生,必有一种合理的政治思想为之渊泉。北朝政洽渐上轨道,不能不说是北方士大夫对政治观念较为正确之故。北周书文帝纪魏大统十一年春三月令:“古之帝王所以建诸侯、立百官,非欲富贵其身而尊荣之,盖以天下至广,非一人所能独治,是以博访贤才,助己为治,若知其贤,则以礼命之。其人闻命之日,则惨然曰:‘凡受人之事,任人之劳,何舍己而从人?’又自勉曰:‘天生儁七,所以利时。彼人主欲与我共为治,安可苟辞?’于是降心受命。其居官也,不惶恤其私而忧其家,故妻子或有饥寒之弊而不顾。于是人主赐以俸禄、尊以轩冕而不以为惠,贤臣受之亦不以为德。为君者诚能以此道授官,为臣者诚能以此情受位,则天下之大,可不言而治。后世衰微,以官职为私恩,爵禄为荣惠。君之命官,亲则授之,爱则任之。臣之受位,可以尊身而润屋者,则迂道而求之。至公之道没,而奸诈之萌生。天下不治,正为此矣。今圣主中兴,思去浇沩。在朝之士,当念职事之艰难。才堪者审己而当,不堪者收短而避。使天官不妄加,工爵不虚受,则淳素之风庶几可返。”按:大统十年秋七月,魏帝以宇文泰前后所上二十四条及十二条新制,方为中兴永式,乃命尚书苏绰更损益之,总为五卷,班于天下。于是搜简贤才,以为牧守令长,皆依新制而遣焉。则是令乃苏绰笔也。

魏书道武纪天兴三年十二月乙未天命诏、丙申官号诏,陈义皆至高卓。官号诏云:“官无常名,而任有定分。桀纣南面,虽高可薄;姬旦为下,虽卑可尊。一官可以效智,华门可以垂范。故量己者,令终而义全;昧利者,身陷而名灭。故道义,治之本,,名爵,治之末。名不本于道,不可以为宜;爵无补于时,不可以为用。”此等语殆是崔宏笔。北朝士大夫对于政治见解远胜南士,于此可征。

周武帝保定二年诏:“树之元首,君临海内,本乎宣明教化,亭毒黔黎;岂惟尊贵其身,侈富其位?是以唐尧疏葛之衣,粗粝之食,尚临汾阳而永叹,登姑射而兴想。况无圣人之德,而嗜欲过之,何以克厌众心,处于尊位?朕甚恧焉。”此等皆辞旨深醇,不愧两汉。马周之告唐太宗曰:“自魏晋以还,降及周隋,多者不过六十年,少者才二、三十年而亡,良由创业之君不务广恩化,当时仅能自守,后无遗德可思,故傅嗣之主政教少衰,一夫大呼而天下土崩矣。”此等意境,直逊北朝诸儒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