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阿拉伯 帝国

公元632年6月8日,伟大先知穆罕默德在麦地那与世长辞回归安拉,这让许多人六神无主。的确,伊斯兰教由传创而确立,一半因为穆斯林相信安拉的启示,一半也因为穆罕默德的个人魅力。现在,先知已经归真,安拉也不再派遣使者,没有了主心骨的芸芸众生将何去何从?

这是一个严峻的问题。

首当其冲的还是谁来接盘。前面说过,自从穆罕默德率众迁往雅特里布,乌玛就逐渐取代了原来的氏族和部落。先知归真时,这种政教合一的新社会组织究竟应该定位为穆斯林社团、伊斯兰公社还是麦地那国家,就连后世的历史学家都莫衷一是,更不用说当局者迷。但是谁都清楚,乌玛就像海上的帆船和路上的商队,需要舵手和领路人。

新的制度必须被发明出来,这就是哈里发。

哈里发(Khalīfa,又译海里凡)的本义,是继承者和代理人。乌玛哈里发的全称为Khalīfat Rasūl Allah,意思是“安拉使者的继承人和代理人”。这可以说是相当准确和严谨的表述,因为他的任务是加强团结和巩固政权,继续先知的神圣使命,但不再有接受天启的权力和可能。

最早的四任哈里发是选举产生或被拥立的,史称“四大正统哈里发”。他们被选中的原因各不相同,但事实证明选择并不错。在短短不到三十年间,四大哈里发不但统一了阿拉伯半岛,还征服了叙利亚、伊拉克、巴勒斯坦、埃及、亚美尼亚和利比亚,将拜占庭帝国的大片土地都置于伊斯兰的旗帜之下,甚至干脆灭亡了波斯萨珊王朝。[22]

这可真是非同凡响。

光荣归于真主,哈里发也功不可没,尤其是征战最多的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Umar)。实际上从统一了半岛的首任哈里发阿布·伯克尔(Abū Bakr)开始,乌玛就不再是社团或公社,而应该称之为“哈里发国家”。不过,这个国家虽然已经具有对外征服的帝国特征,却没有世袭的皇帝。他们的版图之大有如秦汉,权力的交接却类似于尧舜。这当然难以为继,哈里发国家也迟早要变成阿拉伯帝国。

革命几乎注定要发生。

麻烦则由来已久。事实上,前三任哈里发并没有得到所有人的认同,一部分人坚持认为只有与先知血缘关系最近的才有资格担任这一职务。他就是阿里(‘Ali),穆罕默德的堂弟和女婿,先知之女法蒂玛(Fātima)的丈夫。

拥护阿里的人被称为什叶(Shi‘ah)派,意思是追随者或阿里党。对立面则叫逊尼(Sunni)派,意思是遵守逊奈(Sunnah,先知的传统和榜样)的人。逊尼派直到现在也仍是多数派,人数多达世界穆斯林的十之八九。两派当然也有教义的分歧,但最早的分歧起于谁当哈里发。

阿里也终于等到了机会。武则天被立为皇后那年,也就是公元655年,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Uthmān)被来自埃及的叛乱者谋杀,穆斯林的第一次内战随之爆发,许多人都参加了进来。内战中取胜的阿里成为第四任哈里发,并把首都从麦地那迁到了伊拉克南部的库法(Kufah)。可惜,他的地位并不稳固,也必须面对更强有力的挑战。

挑战来自穆阿维叶(Mu‘āwiyah)。

穆阿维叶是麦加古来氏部落的伍麦叶(Umayyah,旧译倭马亚)贵族,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的堂弟,也是哈里发国家最赫赫有名的战将之一,阿拉伯人的第一支海军就是他建立的。他的舰队曾经让塞浦路斯不战而降,让拜占庭人狼狈逃窜,最终彻底瓦解了东罗马帝国的海上霸权。[23]

实际上,尽管阿拉伯人很早就发明了三角帆船,掌握了航海技术,却只是用于商业,不曾用于战争。沙漠中的贝都因人甚至被告知,人在船上就像风暴中树叶上的昆虫。因此当穆阿维叶提出要远征塞浦路斯时,奥斯曼提出的条件是只能招募志愿者并带上妻子。这显然是怕他胆大妄为。

事实却证明阿拉伯人的帆船远比罗马人的优越。前者可以在任何风中行驶,后者在逆风时就只能依靠人工。结果是有了史称“船桅之战”的胜利,穆阿维叶也威名远扬。因此当穆阿维叶提出阿里应该为奥斯曼之死负责,并把奥斯曼的血衣作为旗帜时,阿里其实已经对付不了他。[24]

更重要的是,身为叙利亚总督并经营已久的穆阿维叶不但拥有重兵,而且老谋深算。公元657年,御驾亲征的阿里与穆阿维叶在幼发拉底河畔罗马人的旧地两军相遇,发现自己处于劣势的穆阿维叶立即使用了谋略。他命令士兵把《古兰经》绑在长矛的顶端,然后高喊:让安拉来裁决!

没有哪个虔诚的穆斯林会向真主的书进攻,申请仲裁的要求按照阿拉伯人的传统也必须接受。这就直接导致了阿里阵营的分裂。主战的阿瓦利吉(Khawārij)派失望地离开了阿里另立山头,最后还用一把匕首结果了他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