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开元新政 宋璟当国(第2/2页)

其他委员为特任宰相,头衔叫“同中书门下三品”,因为中书令和侍中都是正三品官员。后来,又增加了“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头衔,相当于列席委员或候补委员。

显然,唐代宰相都是兼职,中书令、侍中或六部尚书才是本职。所以,他们都是上午在政事堂开会,下午回去主持各自的省务和部务工作。三省六部,才是中央政府。

宰相既然是兼职,人数就不固定。最多时十几人,最少时一两个。人数少,是因为从睿宗时代起,左右仆射不再是当然宰相,非有特任不得参加国务会议;而中书和门下两省的长官,又往往职位空缺,无人担任。

委员制,开始向领袖制转变。

姚崇和宋璟的时代,情况就更特别,中书门下两省的长官总有一个职位空缺。姚崇任中书令,就没有侍中;宋璟做侍中,又没有中书令。结果,姚崇和宋璟便自然而然地成为首席宰相,一正一副搭班子也成为不成文的惯例。

没错,是惯例,不是规矩,更不是制度。

优点和缺点也都在这里了。优点是:中书和门下两省变成了一个协调的组织,行政效率明显提高。而且由于有了实质上的首相,它也是一个可以问责的政府。否则,姚崇当年怎么敢大包大揽地说,我签署命令,出了事情我负责?

缺点则是权力失去了制衡。实际上,三省六部的制度设计初衷,就是要将决策、审批和执行权分散到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以便互相监督。现在,中书门下连为一体,尚书省出局,制衡岂非变成失衡,分权岂非变成集权?

当然。这是趋势,也是玄宗与姚崇和宋璟的共识。事实证明,集权会有成效,同时也有弊病。因为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手里,谁来掌权就成了关键。结果,君明臣贤则治,开元盛世是证明。君昏臣奸则败,安史之乱是证明。

宋璟似乎意识到了这一危险。他的补救办法,是权力集中与政务公开并行。实际上,政务公开在太宗时代就已经制度化。当时宰相入宫奏事,旁边一定要有谏官和史官;御史弹劾官员,也一定要戴法冠着法袍,当众宣读起诉书。这样一来,一切都是公开透明的,谁也搞不了鬼。

武则天却把这个制度破坏了。她要行非常之事,只能搞特务政治和暗箱操作。于是宋璟主张拨乱反正,玄宗也批准了他的建议。开元五年(717)九月皇帝下诏:从今往后除非事关国家核心机密,一切政务公开,并记录在案。[26]

走到这一步,新政的框架才算是建立起来。

难怪后来有人这样评论:姚崇以其通达完成了历史的转变,宋璟以其正派守住了帝国的根本。正是由于他们两人殊途同归的接力赛,开元盛世才得以初见端倪。[27]

[16]见两《唐书》之卢怀慎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一开元三年正月条。

[17]见《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一开元三年正月条。

[18]见两《唐书》之姚崇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一开元三年五月条。

[19]见《贞观政要》卷八,《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二贞观二年六月条。

[20]崔瑞德《剑桥中国隋唐史》即认为,唐太宗的许多公开举止都带有表演性质,吃蝗虫即其一例。

[21]见两《唐书》之姚崇传,《新唐书·齐澣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一开元四年十二月条。

[22]见《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一开元四年十二月条。

[23]以上见《资治通鉴》卷二百七长安四年十二月条,同时参看两《唐书》之宋璟传。

[24]详见《新唐书·宋璟传》。

[25]见《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一开元四年十二月条,同时参看《新唐书》姚崇与宋璟传之史臣赞。

[26]见《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一开元五年九月条。

[27]请参看《新唐书》姚崇与宋璟传之史臣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