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官治天下 中央与地方(第2/2页)

本表据陈茂同《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

官名如此,官署亦然。汉代郡的官署称府(郡府),也称朝(郡朝)。县的官署则称廷(县廷),也称寺(县寺)。郡曰朝,县曰廷,合起来就是朝廷。郡曰府,县曰寺,岂非对应着中央的相府和卿寺?

也许,这正好说明郡县是中央的分支,也说明秦汉两代重视地方。汉宣帝就说,要保证地方上“政平讼理”,只能靠好的郡守。实际上郡官的地位不低。比如品秩,九卿“中二千石”(月谷一百八十斛),郡守“二千石”(月谷一百二十斛),郡尉“比二千石”(月谷一百斛),而且郡守和郡尉都是银印青绶,跟九卿和御史大夫一样。[11]

因此,郡尉升为郡守,郡守转为九卿,都不困难。直接升为御史大夫的也有,比如上党郡守任敖,淮阳郡守申屠嘉(申屠嘉后来还做了丞相)。同样,九卿转任郡守也不算降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并不隔膜。

更重要的是,中央、郡、县,只有三级。层级少,管理就方便。下情不难上达,政令亦很通畅,可谓效率高而成本低。如果将郡数控制在八十以内,每郡下辖十到二十个县,对于中央集权的大国应该说是最合理的安排。

然而东汉以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不再简捷,层级也越来越多。东汉,郡之上有州;唐宋,州(府)之上有道或路;元代,路之上有行省;明清,省之上有督、抚。

当然,明清的总督和巡抚,从理论上讲都是中央派驻地方之专员,也都兼有中央政府的官职和官衔,严格地说不算地方官。布政使和按察使,才是省长。唐的道,宋的路,元代的行省,刚开始也不是行政区。但,县的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越来越多,却是不争的事实。

这就与汉武帝有关。因为最早成为郡县之上行政区域的州,便正是汉武帝的发明。

那就从州说起。

[9]见《韩非子·扬权》。

[10]请参看《汉书·百官公卿表》、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11]见《汉书·循吏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