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高度集权 要钱更要命(第2/2页)

这一政策,据说是酷吏张汤的设计。[13]

大司农颜异之死,也在这一年。

告缗令颁布后,一场举报他人财产的人民战争就打响了,几乎所有中产以上家庭都被举报。中央政府则派出由酷吏组成的工作组奔赴各地,就地处理隐瞒财产案。

其结果,是社会财富被强迫清零,中产阶级集体破产,民众的储蓄和投资意识锐减。大家有了钱就赶紧花掉,生怕变成打狗的肉包子。至于国库,当然盆满罐满。

汉武帝和桑弘羊,却意犹未尽。

元封元年,汉帝国又出台了由桑弘羊设计的均输法和平准法。均输,就是政府平价收购各地土特产,然后运往他地高价卖出,赚取差价。平准,则是由政府掌握和控制全国物资,低价买进,高价卖出,利归朝廷。

显然,桑弘羊的手从制造业伸向了流通领域。或者说,他已经不满足于金融和盐铁的垄断,还要建立天底下最大的商业网络,而且由帝国政府独家经营。

汉武帝不但收税,还要经营权。

这下子,民间资本的所有出路,以及工商业者发家致富的所有门路,便都被堵死了。帝国政府成了最大的甚至唯一的银行家、企业家和批发商。

如此垄断和霸道,就连爱国商人卜式也看不下去。也就在这年,由于发生旱情,汉武帝让巫官求雨。卜式却说:用不着求。只要把桑弘羊扔进油锅,天就下雨了。[14]

天有没有下雨,不知道。卜式失宠,是事实。

桑弘羊的生前身后,则是骂声一片。骂得最凶的,是儒家。这非常怪异,因为桑弘羊打击的是商人。商人痛恨他不难理解,历来藐视商人的儒生骂什么呢?

何况经济问题从来就是儒家的短板,他们也只会扣道德帽子。而且骂来骂去,无非为富不仁,与民争利。

桑弘羊不屑一顾。

是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矿山、海洋、森林、原野等等,原本就是天子的。开放给民间,是让利于民。收归国有,则天经地义。何况皇上并没有把经营权捏在自家手里,而是交给国家,怎么能说是自私?

均输和平准也一样。物流和销售由民营改为国营,政府就可以进行宏观调控。不法奸商再也不能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怎么是为富不仁?更何况,通过国营商业增加财政收入,就不用加赋加税,怎么是与民争利?

桑弘羊底气很足。

其实,这里面未尝没有道德问题。比方说,只准国家赚钱,不准商家牟利,有道理吗?挑动群众互相举报,人人以邻为壑,很正义吗?政府说收税就收税,收不上来就动粗撒野,跟强盗有区别吗?

可惜,儒家根本就认识不到这些。

桑弘羊也理直气壮,因为他并没有以权谋私。他之所谋为国家利益,他之所护为中央集权,他之所求为富国强兵。你要说他不道德,先得否定这三项。

然而问题的关键正在这里。国家利益,一定高于个人利益吗?中央集权,一定必须维护吗?富国强兵,就一定要让工商业者和中产阶级破产吗?

但是桑弘羊不会回答这些问题,汉武帝也不会。在他们看来,这些根本就不是问题,成问题的是那些巨商大贾。他们富可敌国,贵拟王侯,号曰素封(没有爵位的王侯),已经构成对政权的严重威胁。国家的经济命脉,又岂能掌握在他们手里?增加中央财政,只是改革的目的之一。防止民间出现财阀和财团,才是根本所在。[15]

汉武帝要钱,更要命。

实际上,任何一个集权的社会,一个可能由集权发展为专制的社会,都不会允许民间资本形成规模,因为那会变成一种与绝对权力抗衡的力量。如果这些财团还涉嫌黑社会,那就不但要遏制,还必须斩尽杀绝了。

郭解之死,即因为此。

[8]本节论述亦请参看吴晓波《浩荡两千年》。

[9]见《史记·货殖列传》。

[10]以前也有官办的手工作坊,但多为满足宫廷需求,产品并不出售,所以不算企业。

[11]见苏轼《司马迁二大罪》。

[12]见《史记·平准书》。

[13]见《史记·酷吏列传》。

[14]见《史记·平准书》。

[15]见《盐铁论·复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