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臣 再说君臣

现在,似乎该检讨一下君臣关系了。

君臣父子,历来被看做最重要的人际关系。想当年,年轻的孔丘到齐国找工作,景公问他何以治国,孔子的回答便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就是君像君,臣像臣,父像父,子像子。齐景公则点头称是说,是啊,如果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就算有粮食,寡人吃得到吗?[19]

事实上,君臣父子这四个字,乃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政治理念、道德规范和制度设计,因此从西周以来,就被着力打造、建立和维护,不容动摇。

当然,秦汉前后,君臣关系是有区别的。从西周到春秋,理论上讲是家臣效忠家君,国臣效忠国君,天下之臣效忠天下共主,即士效忠大夫,大夫效忠诸侯,诸侯效忠天子,逐级效忠。到战国,天子没有了,三级效忠就变成了两级效忠。但,逐级效忠不变,君臣关系也不变。

秦汉以后,诸侯没有了,逐级效忠变成直接效忠。皇帝是唯一的君,其他人从官员到百姓,都是臣。不过,这也要看世道。如果天下大乱,则各为其主。比如东汉末年,就是周瑜效忠孙权,关羽效忠刘备,郭嘉效忠曹操。效忠对象虽不相同,君臣关系仍然是纲。

很显然,在中国古代,君臣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君主制度的基石。其他关系,也都可以看作君臣,比如父亲是家君,丈夫是夫君。兄弟和朋友看似平等,那是因为上面还有君父。没有君父,大哥便是君。君臣之道,岂非大义?

可惜,它先天不足。

不足在于不平等。君父,毋庸置疑地高于臣子。这可是违背人之天性的,因此不能不设法弥补。弥补的办法,是用对等来替代平等。比如“君仁臣忠,父慈子孝”,或“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也就是说,君臣父子都有道德上的义务,也都要遵守游戏规则。一旦失礼,很可能代价惨重。[20]

这事有案可稽。

公元前559年,卫献公请两位大夫吃饭。两位大夫依照礼节,衣冠楚楚准时准点来到朝堂,恭恭敬敬地等在那里。然而左等不来右等不来,太阳快下山了卫献公还不露面。最后,才发现他在园子里射雁。而且见了两位大夫,居然不脱皮冠就跟他们说起话来。

这是严重的失礼。

我们知道,皮冠,是戎装或猎装。所以,君臣相见,即便是在战争中或狩猎时,也至少要摘下皮冠。鲁成公十六年,晋国大夫郤至三次遇到楚王战车,每次都要免冠。楚共王派使节去慰问他,他立即免冠听命。鲁昭公十二年,身穿猎装的楚灵王接见自己的大臣,则不但免冠,而且去披(脱去披肩)、舍鞭(扔掉马鞭)。这些动作都被《左传》隆重地一一记录在案,可见意义之重大。

实际上服饰在古代中国,都是有意义的。比如不摘皮冠,就是把对方当作仇敌或野兽。请客吃饭而着猎装,更是公然的羞辱。卫国这两位大夫忍无可忍,怒不可遏,便发动兵变把献公驱逐出境,十二年后才让他回国。

此事发生时,晋国的国君是悼公。悼公问他的乐师师旷:卫国人驱逐了他们的国君,是不是也太过分了?

师旷却斩钉截铁地回答:恐怕是他们的国君太过分。国君是祭祀的主持人,也是人民的希望。如果人民失望,那又何必要他?老天爷是爱民如子的。上天为人民立君,难道是让他骑在民众头上作威作福?[21]

这话说得掷地有声,应该喝彩。

传说师旷先天性失明,自称“盲臣”,却因此拥有了极强的辨音能力,即所谓“师旷之聪”。春秋时诸侯都有精通弹奏的乐师,大多以“师”为氏,如师涓、师襄等。古琴初为五弦,汉朝起定制为七弦,琴式(造型设计)则有数十种之多。

可惜,君要仁,父要慈,要像君和父的样子,并没有可操作的制度来保障,也没法进行监督。他们仁不仁,慈不慈,守不守礼,像不像样,全靠自觉。相反,君父们的绝对权威,则天然合理,无人质疑,不可动摇。结果是,君可以不仁,臣不能不忠;父可以不慈,子不能不孝。甚至一旦君父昏暴,则很可能不幸如申生:尽忠,他得死;尽孝,他也得死。不死,就不忠不孝;死,则忠孝两全。

这是什么混账逻辑!

这又是什么狗屁道德!

于是臣子们便只能碰运气,或者看着办。狐突、里克和庆郑的共同特点,就是恪守臣道,但不出卖良心,也不放弃尊严。要杀,随你!要命,拿去!我可以去死,但话要说清楚。死得不明不白,不干!

荀息则是另一种态度,那就是无条件地尽忠。在他看来,受人之托,尚且要忠人之事,何况是君父所托?至于成功与否,则谋事在人,成事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