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雍正变身娇客(二)

果然,听得介绍之人无不提高声音:“呀,原来是王族后裔,失敬失敬……”

金银子笑眯眯的:“正永的祖上是雍正大帝最小儿子果恭郡王的嫡系子孙……”。

一个富婆立即说:“果恭郡王?就是甄嬛传里面的那个一往情深的帅哥王爷?不对,那个是果郡王……”

金银子笑道:“那都是戏说,小说家之言,不必理会。说来也巧,当年,金氏家族发家的第一套翡翠首饰,便是果恭郡王的福晋买下来的,几经辗转,其中的翡翠手镯到了金氏家族手里,而另一只翡翠戒指,却留在了正永手里……”

果然,雍正手上真的戴着一枚上等水色的祖母绿扳指。

众人惊叹:“这么巧?”

“缘分,这就是缘分啊。”

金银子笑眯眯的:“可不是吗?后来战乱,正永家族早早地出国避难,一百多年后,才无意中遇上,连我这个老不死都只能说,这是天意啊。”

“我就说,这个正永非同凡人,龙行虎步,颇有气场,原来是王孙公子。”

“可不是吗?隆准高耸,印堂发亮,一看就是人中龙凤啊。”

“就连长相,也是标准的满清贵族……你看他走路那个八字步……马上打天下的人才是这么走路……”

金银子笑眯眯的:“遗传,都是遗传……正永家族的男子都这么走路……”

既然是王族之后,自然人人高看一眼,所以,雍正156的身高,就再也不足为奇了——男人嘛,外貌真是不值一提,瞧瞧拿破仑,浓缩的才是精华。

金家大小姐再是白富美,可是,配一个王爷之后,还是不亏的。

换而言之,当年金氏家族起家时,在爱新觉罗面前还是奴才。根据金银子的口吻,可以推测,当时金家一定是极力讨好那个什么果恭郡王的福晋,才慢慢地让金氏家族的翡翠在这些满清贵妇中流传开去,从此,兴旺发达。

彼时,金氏家族在果恭郡王眼里,只是奴仆。

虽然世易时移,可人们骨子里,还是认为,王族就是王族。

纵然是金银子,对他的态度也非常客气,甚至是尊重:“正永虽是年轻后辈,但诗书传家,对玉石珠宝方面也很有天分,他曾经自修过珠宝鉴定方面的知识,可以说,金氏家族又多了一个强大的外援……”

“恭喜老爷子。”

“金氏家族真是人才济济。”

旁边的金无望也笑眯眯的:“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爱新觉罗正永已经正式加盟金氏集团,相信,我们兄弟携手,一定会让金氏家族更加强大。”

雍正这才在众人的赞誉声里,正式粉墨登场:“好汉不提当年勇,今后,还得劳烦各位前辈多多提携。”

……

吴所谓,目瞪口呆。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戏剧性的反转?

一看到雍正背后贴身老奴似的老白,他忽然醒悟:一定是这个老鬼为雍正筹划的。老鬼起码活了一百多年了,老奸巨猾又见多识广,按照他对雍正的态度来看,他肯定猜出了雍正的真实身份,所以,全力投靠了雍正。

这不,因为他的精心策划,步步为营,居然把穿越到现代的雍正,顺势包装成了爱新觉罗后代。

如此,就算雍正在现代有些什么不合时宜的奇怪举止,估计外人也会理解:毕竟是王族中人嘛。

这一招,真是高明到了极点。

估计雍正是明白再也回不去大清了,所以,干脆要在现代杀出一条血路,可是,吴所谓百思不得其解,老白就算再老奸巨猾,他是怎么骗过金银子的?

而且,雍正手上的祖母绿扳指是哪里来的?

看样子,金银子不但对“爱新觉罗正永”的身份毫无疑问,而且,颇以之自豪。

更奇怪的是金无望,他没认出打群架当晚的鸭舌帽就是这个正永并不稀奇,稀奇的是,他怎么一下就同意让此人入主公司?

而且,他那热情备至的态度绝不是装的,而是真正与有荣焉。

带着无数的疑惑,吴所谓想问纣王,可是,纣王面无表情,也不知道他内心所想。

“受德,小吴……”

吴所谓如梦初醒,但见金银子和雍正等人已经走到自己面前。

雍正,先看一眼纣王。

亦步亦趋的老白,却移开了目光,他似乎一直都不愿意见到纣王。

昔日,金银子对纣王和吴所谓的态度都很不错,但是,今天,他只是笑笑,就好像根本就不认识这两个后生小子似的。

其他客人更不用说了,没有任何人来跟这两个无名小卒打招呼。

金无望倒是客客气气的,“正永,这是我的朋友受德和吴所谓……二位,这是爱新觉罗家族的嫡系传人……”

仅此一句,便表明,他潜意识里,认为雍正比纣王二人高贵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