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宵禁十日谈·PART1(第3/8页)

阿骨:幻境……!?不对!这些是真东西……

楚国公主:呀!蝙蝠——走开!!呀!

阿骨:别太看不起人!我们不是来看你卖弄杂耍的!

司马承祯:一时兴起,忘了还有小姐在场,罪过罪过!失礼之处还请见谅,只是和二位开个玩笑。无须介意——目光所及之内的所有物体,其形态改变任我随心所欲。漂亮吗?我是术师司马承祯。初次见面。这家伙是我的宠物“阿福”。怎么样,是不是感到很不可思议?有人说绣宫是天堂,而第一坊则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脂粉芙蓉帐。当然有一半是玩笑话。你们觉得哪句是真哪句是假呢?现在,一切将随你心意而变——

从前,在这个地方,这个叫做“长安”的地方,有一位美貌的女子被皇帝宠幸后生下了一个男孩。女子的身份很卑微,然而母以子贵,那个女子竟因此平步青云做了皇帝的妃子。可悲的是,这天大的福分女子无缘消受,在生下儿子三天后便发了疯,还突然变得又聋又哑……后来呢?后来大家就渐渐地淡忘了这个失宠的女人,包括皇帝在内……皇子暴毙,得宠的嫔妃或宫女相继失踪,皇帝是永远也不会知道内情的。当然外面的人更不会知道。因为皇室中是不能有丑闻发生的。它必须永远是高贵、庄严与纯洁的象征。反之则是“禁忌”。抹杀“禁忌”也是我们的工作之一……

八重雪:还是不想说吗?明天一早把人交上去复命吧。随便编个理由就好。不过活口就别留了!真是浪费时间,脏死了……

橘:啊?对不起!

刺客:狗……皇帝的……狗……

橘:你终于还是^

刺客:嘿……嘿……我听见……你的族人正在地狱中向你哀嚎呢……你是个叛徒!那个男人……夺走了你的一切吧?……可是现在的你就像他养的一条狗!丧家之犬——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八重雪:住口!说!你到底是谁?咝——

橘:操偶针?!怎……怎么会……

八重雪:一群饭桶!审了数天连这么明显的东西都没发现!留你们有什么用!?操偶针只能用来操纵尸体!这些刺客本来就已经是死人了!你们对着死人用刑,他们会开口才是活见鬼!!

橘:对不起……

八重雪:那东西……割了舌头……给我拖到后院去烧掉。马上!(借用尸体之口传话吗……?那个操纵者到底是谁?为什么会……!)今后抓到这种怪物,都给我统统烧掉!!连一块骨头也不许留下来!!

沈熊猫:头目!头目!请等一下!那个……端华的事……

八重雪:别拿这种小事来烦我!走开!

沈熊猫:对……对不起。

打更人甲: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打更人乙:防盗防贼——小心……啊?

闲人退避——闲人退避——

打更人甲:那个……好像是公主府的车辇吧?这么晚了要去哪里啊?不过那个方向……

打更人乙:哎?不是花街吗?

司马承祯:古代传说中的神鸟“凤凰”,据说能翱翔九天,浴火重生,栖于梧桐,为白鸟之王,唯以金玉为食……

皇甫端华:这就是所谓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典型啊!各位——晚上好——我是路见不平尾随而来的路人甲!多多关照!

楚国公主:……

阿骨:……

贺兰:……

司马承祯:……金吾卫?

皇甫端华:左金吾卫从四品中郎将皇甫端华——

司马承祯:你们上将军难道没教过你,低级军官如何对上司讲话吗?

皇甫端华:啊?

司马承祯:区区一个从四品……

阿骨:你们两个还有完没完?不许无视我咧——!!狐狸眼!我们胜负未分!你竟敢气定神闲地和无关的人聊天!!太小看我了——还有这个红毛的大个子,你又算是哪根葱突然冒出来!?

楚国公主:你已经全都输光了呀。

皇甫端华:小子,(无名葱)我是在为你解围呀,真是……

阿骨:输……输光了?什么时候?(不明状况)我怎么完全没印象?

楚国公主:就在刚才啊……

阿骨:……骗人!

司马承祯:小狗,其实你根本不会玩牌吧。

阿骨:(消沉)

皇甫端华:这小子果然是……该说他无知者无畏吗?

贺兰:我一直奇怪为什么一局定输赢的赌局会有人选麻将……原来是门外汉啊!

皇甫端华:既然是这样——老板你就不要再欺负小孩子了,把赢来的东西还给人家吧。在下既为官差,看见了就不能不管。

司马承祯:卟!英雄救美人,官差救英雄。一开始也只是想逗逗他开心罢了。但是……我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讨厌别人对我指手画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