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宗罪 第五十八章 刀枪不入(第3/3页)

第一次,自己被陆傲天用冰球棒打碎了脑袋,扔在江里,过了几天,又活蹦乱跳了。

第二次,自己在夜市上被十几个地痞流氓用酒瓶、凳子、铁钎子打得血肉模糊,两小时之内,连伤口都找不到了。

第三次,就是现在,扎了一身碎玻璃,被甩棍猛击小腿骨、小臂骨、被镀锌钢管砸后脖子、被甩棍砸后脑勺……每一下对方都是用尽全力下死手的,正常的话早就脑浆迸裂了,而现在,自己跟个没事人一样!

而且痊愈得比前两次更快,最多只用了几分钟!

我靠,那下一次是不是就该直接刀枪不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