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先交手术费!

一直喝到半夜,杜仲和毛强才分开,两个成年人一顿酒哭的稀里哗啦,也只有亲近人的人才能看到他们这一面。

第二天清晨,酒醒后的杜仲跟着秦老再一次来到了医院。

“昨天学的还记得吗?”

站在医院诊楼门口,秦老忽然停下了脚步,望着杜仲问道。

“记得!”杜仲点了点头。

“好,今天老范不在,就换我来考验考验你!”

秦老微微一笑,转过头指着刚刚走进医院的一个病人,说道:“就他吧!”

顺着秦老手指的方向看去,出现在杜仲眼前的,是一个中年男人。

只见那中年男人弓着腰,双手捂胸,嘴巴大张着像是喘不过起来。

“口微微张开,肩膀高抬,后背弯曲感觉有些发紧,而且喘息声很重,如此看来此人得的应该的痉病。看他这副模样,应该是刚刚从肌肉痉挛,四肢抽搐中恢复过来。”

杜仲一张口,便是准确的说出了中年男人的病症。

之所以一眼就看出现,是因为这个中年男人的病征太过明显,想来也是秦老不想太难为自己的缘故。

说完,杜仲一脸恭敬的望向秦老。

“不错!”

秦老哈哈大笑,满意的点了点头。

“走吧,今天我去里面教你手相!!”

说完,秦老便是率先迈开脚步,带着杜仲走到了医院顶楼的中医诊室,从中取出了两件白衣大褂,递了一件给杜仲。

“这个科室有些日子没开了,就算开诊,病人的数量也不会太多!”

“以你的记忆力,要学手相,自然需要足够的量来认知!”

秦老一边说着,一边换上白大褂,补充道:

“今天我就陪你做一回查房大夫,从一楼皮肤科开始,把每一个病人都看一遍!”

“谢谢师父。”

杜仲顿时心生感激。

秦老这种教学方法,从古至今绝无二例。

有谁会为了一个徒弟,而花掉自己全部的精力?

当然,这种教学方法也只能针对杜仲这个拥有恐怖记忆力的怪物。

要是换作其他人,怎么可能一天的时间,就学会察色?

杜仲跟随着秦老,从顶楼回到了一楼,穿过一条楼道,直接走到了皮肤科的住院部。

因为名气在外的缘故,来附属医院看病的人非常多,就连皮肤刻的住院部,都是被塞得满满的,每一个普通病房中,几乎都找不出一张空余的床位。

走进第一个病房,秦老面带和蔼的笑容,走向第一张病床。

正躺在病床上输液的,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看样子也就二十岁左右。

“小姑娘,感觉怎么样?”

走到病床前,秦老出声问道。

“没什么感觉!”

女孩面色冰寒,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息。

“把你的手给我,看看症状有没有减轻!”

秦老依旧和蔼的笑着。

在秦老的笑容下,女孩撇了撇嘴,有些不情愿,却又不好拒绝秦老好意的把手伸了出来。

“手相,也是一种看病的方法,从手掌的色泽可以判断出人体机能是否正常。”

秦老一边拉过女孩的手掌,一边说着。

杜仲在一边仔细聆听,病床上的女孩则是一脸莫名其妙的望着俩人。

“光泽红润的手掌,代表身体正常,机能良好。相对应的,手掌暗而枯燥,代表的是无气,机体免疫力差,而如光泽过份红润,则代表血脂、血糖、血黏度偏高。”

“姑娘手掌微白,缺少血色,这是气血不足,贫血的表现!”

闻言,女孩脸色微红,心中暗暗嘀咕,女人贫血本来就是正常的,这有什么好说的,不贫血的能叫女人吗?

见到女孩的模样,杜仲不禁莞尔婉尔。

“除了光泽之外,手相上不同区域的颜色不同,所代表的性质也是不同的!”

“白色代表炎症,红色代表重的炎症或出血点,青色表示循环不良,棕色表示陈旧性或者慢性疾病,黑色代表危重症!”

“这位姑娘其他地方都还好,就是大鱼际上除了点问题。”

说着,秦老朝女孩掌心,大拇指旁边那一条半月型的区域指去,说道:“这一块就是大鱼际,而这条掌纹就是俗称的生命线。”

杜仲仔细的聆听观察着,不时的点点头。

“大鱼际上,生命线以内出现青筋,代表这位姑娘是过敏体质。这种体制很容易出现药物过敏和食物过敏,容易患湿疹、牛皮癣等皮肤病!”

秦老不急不慢的观察了一番,才把女孩的手放下来,说道:“姑娘得的应该是湿疹!”

“没错!”

女孩无语点了点头。

她已经连药水都挂上了,一个查房的医生怎么可能连他得了什么病都不知道?

秦老微微一笑,说道:“看姑娘的体相,应该是在减肥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