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现场勘查(第2/2页)

刚才的场景是正常现象,回去自己去看书,找到答案了写成书面形式交给我。”

“哦,好的。”申东海也知道金允浩这是为他好,因此虽然心中有些不平衡,可是依旧点头应是。

金允浩的教育工作结束后,警察和警察公医也赶到了现场。

金允浩与到场的警察官,警察公医简单交流了几句后,才带着申东海和尹国洪离开现场。

对于现场,金允浩的勘查工作已经结束了,除了死者极度惊恐的表情外,并没有其它值得注意的地方。

没有外人闯入的痕迹,死者没有外伤,也没有被拖动的痕迹。一切就如同正常死亡一般。

剩下详细的现场勘查和尸表检查工作,就交给警察和警察公医完成了。他这个检察官插不上手,也不能插手。

这里就涉及到韩国现场勘查和法医验尸程序。

由于历史原因,韩国的现场勘查和法医验尸程序受日本被影响较大,主要参考德国大陆法系模式。

警察,检察官,法官和鉴定人,在坚定的启动,实施过程中权职分离。

警方接到报警,指派专职警察赶到现场保护现场,同时负责现场勘查。

同时,警方通知警察公医(被警察聘用的医师),赶赴现场,在警察的陪同下对尸体进行尸表检验。

最后由现场警察官根据勘查结果和医师的意见,填写“非正常死亡报告书”,并将证物等,上交给上一级或是检查官。

整个过程,检察官可以旁观,但是不能参与,更不能在检验程序启动后发表任何意见。

概括起来,就是警方负责现场勘查、取证,医师负责尸表检查。这两个独立工作程序,目的就是在分检察官的权限,防止检察官权利过大,控制整个案件。

因此,在现场检查程序启动后,检察官为了避嫌,通常会主动退出现场。

金允浩没有托大,他谨遵法律规定,提前带着助手离开,回去等待警方和法医的最后报告。

而且,他现在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做,他要赶往下一个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