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政客与金主

“……我强烈的建议您,可以尝试一下登山运动!”

坐在亨特拉尔家的沙发上,罗斯福的表情充满了热情:“几年前在欧洲度蜜月的时候,我曾经登上了勃朗峰,数千米的高峰能够让你见到很多不一样的风景。亨特拉尔先生,你的身体很强壮,我相信如果登山的话也可以征服许多高峰……”

很明显,西奥多·罗斯福先生非常的健谈。

这一点约翰一点儿都不意外,因为政治体制和理念的缘故,几乎每一个美国总统的嘴皮子都非常利索,也必须利索。除了大量的金钱支出之外,他们还必须依靠大量的演讲来说服选民们,越是出色的总统,就越是其中的佼佼者。

老小罗斯福,无疑都是个中高手。

而且约翰还知道除了运动和政治方面的活跃之外,罗斯福还是个历史学家。不是那种人们恭维的历史学家,而是真正的那种。《1812年战争中的海战》和《征服西部》等历史著作,让罗斯福后来成为了美国历史学会的主席——当然,这里面肯定也有他曾经担任总统的功劳。

不管怎么说,老罗斯福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家伙。

至少在接触了十几分钟之后,约翰差点儿都要扔掉自己心中的成见,喜欢上这个白人至上的家伙了。

不过聊了一会儿之后,约翰还是眉头一挑笑道:“罗斯福先生,我听说您之前是在华盛顿工作,现在是打算回纽约吗?”

“是的,先生。我之前在公共服务局工作。”

点了一下头,罗斯福耸了耸肩笑道:“不过您知道的,美国有很多事情都不是靠着一腔热情可以解决的,所以……我打算回纽约工作了。”

“呵呵,明白。”

微微一笑,约翰认同的点了点头。

这个时代的美国处在最好的时期,绝佳的地理位置、丰富的资源、大量的外来移民构筑了最好的外界条件。而落后于欧洲列强的工业,却又给他们创造了使用新技术的最好土壤,所以美国人迎来了大发展的时机。但是同样的,这也是美国历史上最腐败的一段时期,从上到下,从政府到底层,到处都充斥着黑暗的角落。罗斯福在华盛顿的经历,约翰上辈子好像也在网上看到过一鳞半爪,好像是去抓那些腐败的官员,被人排挤的无处容身……

端起杯子喝了口咖啡之后,老亨特拉尔笑吟吟地说道:“约翰可能不太清楚,十年前的时候,罗斯福先生可是竞选过纽约市长的。”

“哦?十年前?”

约翰微微一愣,狠狠眨了一下眼睛。

十年前的罗斯福最多也就是二十八九岁的样子吧?就敢去竞选纽约市长?

“当然,我失败了。”

耸了耸肩,罗斯福毫不在意地笑道:“当然太年轻了,把事情想得太理想化,最后选票只排在了第三位。不过这十年间我并没有荒废,无论人脉还是经验都有了长足的进步,所以我打算卷土重来!”

面对着可能的金主,罗斯福绝对不会吝啬于展示自己的野心!

“哦?那么您打算怎么着手呢?”

双眼渐渐的眯了起来,约翰脸上却笑眯眯的问道。

深吸了一口气之后,罗斯福笑着回答道:“警察局!我已经接任了纽约市警察局的职务!我觉得纽约市的警察系统需要大力整顿,所以想要从这方面入手。”

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罗斯福在展示自己的实力。

虽说他是土生土长的纽约人,而且罗斯福家族在纽约也颇有声望,但是如果不是因为纽约是共和党的地盘,而且纽约州现任州长是威廉·麦金莱,罗斯福怎么可能如此轻易接手?

“警察局长?”

轻轻摩挲着自己的下巴,约翰忍不住笑了:“这倒是个有意思的职位啊……”

……

“感觉……这人怎么样?”

看着渐渐远去的马车,老亨特拉尔轻轻碰了碰外孙的肩膀笑着问道。

“这位罗斯福先生,就是您挑选的人?”

没有直接回答外公的问题,约翰先是看了一眼手中刚刚收获的礼物——罗斯福刚写好的《美国历史中的英雄故事》,然后眉头一挑淡然道:“不是应该挑选一个地位更高一些的人吗?他只不过是一个刚刚上任的警察局长而已,能给我们带来多少帮助?”

在政界挑选自己的代理人,是各大财团的必备功课。

约翰很少掺和这种事儿,但是老亨特拉尔可是个中老手。老爷子从欧洲来到美国,几十年的人生其实就是个活的历史课本,以前实力弱小的时候依靠着团结德裔商人,也让他混得风生水起;后来产业跟吹气球一样膨胀起来后,老亨特拉尔开始正式向政界进军,现在随便比不得铁路大王等老牌富豪,也比不得洛克菲勒、摩根等垄断新贵,但是大把的美金撒出去之后,也积攒出了足够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