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ABO血型

目送着有些失魂落魄的两个好友离开之后,约翰在门口站了几秒钟,然后微微一笑,转身回到了屋里。

二楼的实验室他没有再去。

今天本来他是打算请所有来家里的朋友都帮下忙的,不过看到众人对他以后跟着伯格曼学习的反应之后,明智的放弃了这个打算,转而只邀请了两个最好的朋友。他两辈子加起来活了那么多年,在某些方面已经把人心摸得挺透了,立刻就发现自己现在已经是众人羡慕甚至嫉妒的焦点,如果再宣布要开始一项自己的研究课题,那么虽然明面上可能会得到不少人的支持,但是私底下……

呵呵,恐怕大多数人心里都不会太舒服,要么觉得约翰不自量力,要么就是心理上不平衡,总之是得不偿失。

人心就是可能这么复杂。

现在的情况是,约翰和他们是同龄人,但是表现的要出色一些,这很容易引起别人的眼红或者不服气,但是如果等到约翰功成名就,声望和地位远远超过这些同学们的时候,可能不会像现在关系这么亲密,但是前面所说的情况却也不会存在了。

“还是交给汉斯,让他找一些流浪汉或者穷苦人来做实验好了。”

回屋坐在沙发上,约翰心里很是有些无奈的想道。虽然从某种心理上的别扭上讲,约翰不太愿意这么做,但是现在的情况他也只能如此的选择了……

……

如果是后世的同行们,甚至任何一个和医学相关的人见到刚才实验室内发生的事情,恐怕都会立刻猜到约翰研究的内容是什么,也会猜到他为什么会需要众多的实验对象了。

没错,正是后世就连普通人也知道的ABO血型系统!

因为想到了改进血压计,约翰想到了自己其实可以做一些血液方向的研究,而在考虑了很多方面之后,他最终把重点方向放在了血型系统的研究上面。

血型是什么?

这个问题随便问一个后世的普通人,大家可能都会给出一个答案,或精确,或模糊,但是基本上都知道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血型,血型不相容的时候可能会发生凝集或者溶血,因此而且不同血型的人之间是不能输血。而且基本上大家也都知道血型是可以遗传的,你两个A型血的人结婚肯定生不出B型血来,否则就要回家打上一架了……

在21世纪,这是一个常识。

但是在这个时代,人们对血型还一无所知,哪怕全欧洲最顶尖的外科医师和血液专家都没有这个概念。虽然早在几十年前就已经出现了直接输血技术,但是医师们对于在输血过程中死去的无数病人们却毫不在意,毕竟在输血的时候瞎猫装上死耗子的几率还是很高的,而且出现之前死的人更多!

因此在向伯格曼叙述外科三大难题的时候,约翰其实就已经想到了这一点。

关于血液的生理学研究,约翰其实可以发挥的方面还有很多,比如说血液的功能方面,人们虽然有所研究但是还非常的肤浅;又如血液的缓冲功能和内稳态理论,贝尔纳二十多年前才提出了内环境的概念,完善缓冲和内稳态理论是20世纪的事情了;至于说血液的防御和保护功能等概念,这个时代的免疫学现在还在萌芽的状态,提出来也太早,而且以19世纪的研究手段来说也很难做到这一点。

想来想去,除了一些概念性的东西之外,约翰很快就把目光聚焦在了血型系统上,最终选择了最简单也是最先发现的ABO血型系统!

理由很简单,一方面是因为ABO血型系统的提出距离现在并不久远,布伦德尔在1902年就会发现这个隐藏在人体中的奥秘;而另外一方面的话,ABO血型系统对于外科学的发展拥有着重要的意义——如果明确了术前必须对输血者和输血对象进行血型对比的话,将会大大降低死亡率,而外科医师们将会有一种有效而相对安全的方式来应对失血量过大的手术!

至于说另外一个理由,也就是ABO血型的发明者将在几十年后获得诺贝尔奖这种小事情,约翰表示自己完全不会放在心上,后面还有一百多年的医学知识等着排队呢……

总之一句话,对于要跟随伯格曼学习的约翰来说,这个研究方向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唯一让约翰有些头疼的是,虽然要想证明ABO血型系统的存在可能不需要太高精的设备和仪器,实验的方案也不复杂,他一个人完全就可以做下来,但是整个过程却相当的繁琐,而且要想具有足够说服力的话,他必须找到足够的实验对象来进行交叉对比!

说白了,他需要足够多的人!

因此他才会想到自己在柏林大学的同学和朋友们,四十个人的样本总量已经足够约翰归纳出血型理论了。

只不过,今天在聚会时见到的情形让约翰放弃了这个想法,转而准备让汉斯帮他找一些流浪汉和穷苦人,用付酬的方式请他们来帮忙。对于这些人来说,一些微不足道的收入就足以让他们贡献出一些鲜血,何况约翰也不会亏待了他们,肯定是会在能力范围之内多给报酬,也会准备好完善的消毒措施,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