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谁最牛(第2/8页)

今儿大家高兴,老韩点了一瓶陕西名酒西凤酒。这西凤酒有两千多年历史,酒香独特,就连盛酒的容器也相当特别,是用荆条编制的篓子,内里贴上麻纸,涂上猪血菜籽油和蜂蜡蛋清制成的涂料,晾干后不渗不漏,很适合酒的熟化。老韩走遍大江南北,对于吃喝从来不忌口,走到哪儿就吃哪儿。

“祝师父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四个徒弟们齐声贺道。

“来来来,尝尝招牌葫芦鸡,这道菜可是有典故的。”老韩为自己夹了一大筷子鸡肉塞进嘴里,满足地嚼上两口,细细回味着嘴里的滋味。再美美地呡上一口酒,脸竟有些红了,“不服老不行了,酒量越来越不中用了。”

“干爹,趁您还没醉,给我们讲讲典故吧。”司徒颖乖巧地为老韩再斟上一杯酒。

“这第一个典故,是关于这菜的。”老韩放下筷子,娓娓道来。

“唐朝有个很讲究饮食的尚书,他家的厨子有好几个,某天他心血来潮想吃鸡,下令让厨子们各自烹制,标准只有一个:酥嫩。谁做的好重重有赏,谁要做得不合他胃口则有重罚。第一个厨子先蒸再炸,这位尚书嫌肉太老,叫人把厨子活活打死。第二个厨子总结第一个厨子的经验,先煮后蒸再油炸,保持了肉的酥嫩。可因为下了三回锅,骨肉都分离了,尚书以为厨子偷吃,火更大了,再次把厨子打死。第三个厨子很聪明,为了保持鸡肉的完整他想了个办法,下锅前用细绳把鸡肉给捆起来,按照第二个厨子的烹饪顺序料理,最后做出来的鸡美味酥嫩很得尚书欢心,那鸡因为捆绑过而形似葫芦,就这么着有了葫芦鸡。”

“师父,您要是做档美食节目,准火。”单子凯乖巧地举起杯跟老韩碰了一下。

“不行了,现在的观众要看帅哥美女,谁喜欢老人家。”老韩说完这句话,自己也觉得奇怪,居然认老了,这在以前可是从没有过的,也许是武当山的山居岁月让他第一次正视自己的年龄。

“才不呢,干爹您是师奶杀手妇女之友。”司徒颖打趣道。

“要不咱们做个组合,您和大小姐做搭档,我负责造型服装什么的全部后台工作,凯子哥做外景主持人,六哥嘛,帮我们弄点广告赞助,每集也卖个一两百万的,没准还能把版权卖到外国,哈哈。”梁融也开起了玩笑。

“不跟你们闹了,接着说第二个典故。其实也算不得典故,只是我小时候的事。虽然我自小就在上海滩混,但我并不是上海人,我甚至不记得我爹娘的模样了。那还是解放前,世道乱得厉害,我坐在一个伯伯的箩筐里,一路逃难逃到的上海。”老韩又往嘴里塞了几口

“那伯伯倒好心,愿意带您逃难。”梁融插了一句。

“那年头大家自己都顾不过来,好心人可不多。那伯伯跟我没有亲戚关系,是家里穷得没饭吃,爹妈把我卖给了他,他又打算把我转卖给大户人家,赚点钱。伯伯认为全中国最有钱的人都在北京和上海,于是这两个地方就是目的地。我也不记得一路走了多少个地方,只记得一起床就赶路,一直走到天黑。还没到上海,伯伯就累了,不想再走了,把我换了两袋白米。买我的是一对陕西夫妇,开小饭馆,我还记得他们身上有股洗都洗不掉的羊肉味,他们还说我乖得很。”说到这里,老韩模仿着关中腔说“乖滴恨”,口音很地道,大家都笑了。

“后来呢,您过得好吗?开饭馆的人家一定不缺吃的吧。”司徒颖心急地追问,陆钟却默默地为师父碗里添了个鸡腿。

“是不缺吃,羊肉泡馍、胡辣汤、裤带面每天都有,招牌菜就是葫芦鸡。但招牌菜不是每天都有,我只有到他家的第一天,吃了个鸡腿。一路上都是吃的干粮,好不容易吃上肉,还是那么香的肉,我当时就觉得马上死了都愿意。”老韩拿起鸡腿来深深一嗅,颇有些感慨,“后来兵荒马乱的,这老两口死了,我跟着邻居家的孩子继续逃难,跟着难民们到处乱走,最后走到了上海,在那儿落下脚。这辈子什么河南道口烧鸡、安徽符离集烧鸡、山东德州扒鸡、扬州草鸡、童子鸡、叫花鸡、新疆大盘鸡,我全都吃过,唯独这葫芦鸡,怎么也忘不掉。”

大家都看出老韩有些伤感,不愿师父想起自己的病情,一个个想尽办法逗老韩开心。梁融说笑话,单子凯说要帮师父找个漂亮师母,司徒颖不知从哪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生日蛋糕,陆钟变出一支小蜡烛,点上。

烛光里,老韩眼中有泪光闪烁,不知想起了什么。一辈子活得痛快,可不能在徒弟们面前流泪,老韩假装被蜡烛熏了,张嘴就要去吹灭蜡烛,揉眼擦去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