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千军万马(1)(第2/3页)

两腿熟练无比的一夹马腹,收到命令的蒙古战马便如同离弦之箭一般朝着白清炎冲了过去。骑兵对步兵的优势不仅仅在于他的机动性,高速冲锋的骑兵自身就是最好的武器。

仅仅只花了五秒不到的时间,assassin就冲到了白清炎的面前,雪亮的马刀顺着惯性就向白清炎的脖子划去。

这回看你还死不死!

但当assassin的眼神与抬起头来的白清炎目光相汇的时候,他后悔了。

如果说前次白清炎的眼神是毫无畏惧,你要战便作战,但那始终还只是孩子的眼神。如果你不去找他麻烦的话,他也绝不会有什么额外的表示。

但白清炎此时的眼神中却赫然全是战意,那是真正的百战之士才会有的可怕眼神。

不仅仅是将生死置之度外,同时还敢于直面任何挑战。面前若是一片海,那就将海分开;面前若是一座山,那就将山劈开!

那种在双方冲阵之时感受到的奇异感觉再次降临,明明只有一个人,可无论是听觉、触觉……除了视觉以外的任何感觉都在告诉他,面前已是千军万马棨戟遥临严阵以待!

这样狂猛的气势,就算强横如铁木真,大脑也不禁空白了一瞬间。

而就在这一瞬之间,白清炎及时一矮身,借势一脚往前跨去,吐气开声,双臂一震,腰马合一。

挑滑车!

在使出这一式的时候,白清炎真真正正的忘掉了所有的东西,十二年来的勤学苦练全都含在了这一枪当中发了出去。莫要说面前冲来的是一匹战马,就算是一辆轿车一辆坦克他也绝对是照挑不误。

数百斤的重物被大枪一挑而起,白清炎奋尽全身气力将assassin连人带马都挑了起来。沥泉大枪枪身一颤,化作了一条金龙,往上冲去。

而在那没有人能看见的地方,原本是四四方方的掌纹正在扭曲、变形、咆哮,变成了一匹通体赤红迎风嘶吼的烈马。

……

assassin在惊愕。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一瞬间就飞了起来,然后……然后就……

他无法理解自己究竟是如何输掉的,为什么在那样的情形下,那种螳臂当车般的举动居然会赢得胜利?自己有哪里做错了吗?风头不对立刻及时遁逃,这样保全自己性命的作法错了吗?

这是从文化根本上的差异,是孛儿只斤·铁木真完全无法理解的东西,那种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的东西。

那是,真正的勇气。

……

一枪挑出,白清炎顿时感觉自己周身的骨头都好像要散了架,两膝更是像要断了一般。

当年就有一位使大枪的好手被人整的家破人亡,就连自己整整七年都像狗一样被关着。在七年后他趁着和人比武时逃脱,想要杀人报仇。当时他的仇家正坐在汽车里,他硬是从盘山公路上跳下,抄了近道挡在路前面,使得正是这一式“挑滑车”。

不过这也是他平生最后一次使枪,虽说他一枪将轿车给挑的侧翻了过来,整整滑出去二十多米远,可惜自己也双腿尽断,枪杆子也断成了两截。

纵使这位高手奋尽一身之气力再辅以精妙无上之枪术,将全力行驶的轿车都挑翻了,但他毕竟尚是肉体凡胎,身体承受不住这股沛然大力,没过多久也就死了。

相较之下,assassin的冲量不及轿车,白清炎的身体和力气却要较那位高手大了许多,就算他的枪术不及那人,但这完全可以用别的来弥补。

更何况,他还有背上的那一杆大旗。

“有吾在此,汝等大军休想前进一步!”这句话绝非是空话。当白清炎举着大旗穿梭在千军万马当中之时,他本身就相当于承载了以岳飞为首的所有背嵬军的军魂。虽只有一人在此,千军万马也敢放手一搏。这也正是白清炎刚才为何能从乱军之中杀出的缘故——就算白清炎再怎么勇猛,一介凡人面对这成千上万的铁骑还是不太现实的。

眼看assassin的身体就要从空中落下,白清炎长枪一甩,大步踏向前方。虽说身上疼得要死,当他真的再度跑动起来的时候,身上的痛感却又完全消失不见,眼中心上所存之物只有一个,那就是在前方缓缓下坠的敌人。

白衣的少年在流血漂橹的战场之上踏血而行,风驰电掣般向前冲去。在距离敌人仅有数米的时候,手中大枪不摇不晃,枪头对准敌人,一枪刺出。

最基本的“扎”。

而同样的景色落在了铁木真的眼里,却好像是有千军万马在同时向着自己刺出了手中的长枪一般。随后,那成千上万的枪头不住旋转、聚拢,最终合成了一个金色的枪尖,在铁木真的视线中不断地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