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曲三 孤独的囚鸟(第4/7页)

在离城师大,林然当之无愧是全校瞩目的焦点,回国前就已经是享誉欧洲的钢琴王子,难免经常被媒体追踪,林然一度成为全校学生,尤其是女生的偶像。而音乐学院这边,杜长风一点也不比他哥哥"逊色",据说第一堂课就把老师赶下台,原因是老师没他演奏得好。

杜长风学的是小提琴。

还在七岁的时候,林仕延要他在乐器里挑一样,因为在他们这样的大家族里,成不成音乐家是其次,林仕延本人喜欢音乐却是事实,他希望儿子们都能继承这爱好,"音乐可以解放灵魂",这是他经常跟孩子们说的话。

还有一个原因,Sam Lin太好动,一天到晚没有一刻是歇着的,学点音乐兴许可以让他变得安静些。

结果让林仕延大为震惊,这小子在音乐上的天分竟远在林然之上,别人通常要学一年的东西,Sam Lin两三个月就学会了,不出三年就在洛杉矶名声大振,十岁,他代表洛杉矶参加全美青少年小提琴大赛,轻松夺冠。十四岁,就自己会写曲子了,没人教他,无师自通。如果林然曾被誉为"音乐神童",SamLin却是林仕延都不得不承认的天才。可惜的是这小子天性顽劣,个性张扬,一天到晚惹是生非,谁都奈何他不得,林仕延经常说,如果这小子能像林然那样听话,那他的成就决不在林然之下。回国后,杜长风惹是生非的秉性不但没收敛,反而因脱离了父亲的管教而变本加厉。诸如把老师赶下讲台之类的事时有发生,老师们开始义愤填膺,可是见识了几次杜长风拉小提琴,就没一个吭声了。因为没人可以教得了他。于是杜长风从来不用像其他学生那样一本正经地坐在教室里学习,他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没人拦他,老师们都领教过这混世魔王的架势,避之不及。十七八岁的年纪,不用上课,能干啥呢,除了追女孩,就是打架了。每次林然见到他,不是脸上挂彩,就是手上缠着纱布。

林然没办法,只好上下课都带着杜长风,在一次师大的汇报演出上,林然和杜长风合奏了一曲,全校震惊。那次的演出,其他的节目没人记住,就只记住了兄弟俩的琴瑟和鸣。钢琴和小提琴本就是绝配,两个天才演奏,足以让人铭记一生,而那首曲子,正是杜长风一时兴起写的,林然后来给那首曲子取了个很好听的名字--《秋天奏鸣曲》。

不久林然恋爱了,女友落英也是师大的,生得清秀可人,还弹得一手好琵琶。为了接近心上人,林然好好的钢琴不弹,对民族乐器产生了浓厚兴趣,男孩子学琵琶会被人笑,他就学长笛,杜长风呢,见哥哥学民族乐器,也不甘落后拿起了二胡。可是哥哥自从恋爱后,就忽略了他这个弟弟,整天和落英耳鬓厮磨,杜长风不可避免地落了单。

从此,在音乐学院多了一道风景,一个英俊的年轻人经常坐在学校门口,穿着件洗得发白的T恤和破了洞的牛仔裤,脚上穿双拖鞋,一脸哀戚地拉二胡,而且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他总是戴副墨镜,如果他换上长衫,跟当年的瞎子阿炳有得一拼。

杜长风因此成为离城音乐学院的焦点人物。而林仕延也因为这样一个"出类拔萃"的儿子成为全城的笑话。

但后来真正让林家陷入满城风雨的是林然。因为他喜欢的女孩落英是有男友的,叫叶冠青,隔壁体校打篮球的,家住在翠荷街,据说以前还跟林家做过邻居,叶冠青的妈还曾经喂养过林然。这小子性格跟杜长风颇有点相似,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在争夺落英的过程中,他跟林然战火不断,最严重的一次,他在学院门口的餐馆撞见林然和落英用餐,双方当即发生激烈争吵,混乱中叶冠青竟用啤酒瓶将林然的脑袋砸得头破血流。杜长风偏巧那天溜冰去了,得知哥哥受伤,第一时间赶到医院,见哥哥头上缠满纱布因失血过多昏迷不醒,他顿时像只暴怒的狮子,失控了。他知道,自己六岁时才来到林家,和林然并没有血缘关系。但从小他和林然最亲,因为当年正是林然将他领进门的。他成年后常常想,如果当初没有遇上林然,他现在真说不准在哪里流浪,他对林然的感激,是发自肺腑的。现在林然被打伤,他岂会袖手旁观?

当晚,杜长风揣着把水果刀跑到体校踢开了叶冠青宿舍的门,考虑到叶冠青也不是善类,他叫上了林希和另一个好朋友舒隶。叶冠青自知理亏,况且他砸伤的是离城大人物林仕延的儿子,学校势必会将他开除,这对出身贫寒,好不容易考上体校的叶冠青来说无疑是致命的。眼见杜长风带着帮手杀气腾腾地找上门,他很自觉地表示可以到外面谈,一是他怕发生冲突误伤同学,二是想诚恳地跟杜长风道歉,求得他的原谅,也许学校会网开一面。宿舍的同学都怕这场面,并没有拦着。这恰恰是导致后来惨剧发生的直接原因,因为无人阻拦,悲剧的降临也就猝不及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