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曲一 粉墨登场(第5/6页)

叶大龙欢天喜地地带着妻儿到了林家大宅,林医生很热情地招呼他们,还把大儿子拉过来,要他喊梁喜珍做"奶妈"。喜珍看着林家的小祖宗又高兴又难过,小家伙生得眉清目秀,衣着簇新,还穿着锃亮的小皮鞋呢;再看看自己的两个儿子,衣服破不说,肚脐都遮不住,穷人和富人,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啊。但丝毫影响不了孩子们玩到一起,冠语倒还规矩,冠青却顽皮得很,把林医生的长子打哭了,额头被磕出了血。这就吓到了喜珍,林医生的老婆冲上前对着喜珍就是一巴掌,打得喜珍倒退几步。如果不是林医生拉着,喜珍还会挨上两耳光。

叶冠语怔怔地看着那女人。

十岁出头的孩子已经懂事了,他咬紧牙关,生平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仇恨。叶大龙是个老实人,一个劲地赔不是,就差没下跪了。那女人却不领情,指着大门尖叫:"滚!滚--"歇斯底里的样子让叶冠语一辈子都记得。离开林家大院的时候,他回头看着那满园的翠绿,眼中噙满泪。晚上,他搂着妈妈说:"妈妈,你别哭,等我将来长大了买下那个房子,把他们都赶出去。"

"才不!"弟弟冠青脾气很暴躁,跳起来嚷道,"等我长大了,我要打破他的头!"

"胡说,打人是不对的。"喜珍责怪冠青。

冠语说:"那他们打你就对吗?"

喜珍半天答不上话,只是哭。"谁叫我们这么穷呢……"她只能这么说。她绝对想不到,儿子们无意中说的话会在很多年后成为现实。冥冥中自有天注定,人生就像一盘棋,进或者退完全由不得你,一不小心就是一局死棋。

也就是那一巴掌,让叶冠语一夜之间长大了。他发誓以后一定要有很多很多的钱,买下那家人的房子,把他们通通赶出去。他发誓,早晚要将那女人扇母亲的那个耳光还回去。一定。一定!

但是此后的生活并没有因为叶冠语的雄心壮志而有任何的好转,十五岁那年,积劳成疾的父亲咯血而死。母亲哭得昏天黑地的,把他和弟弟都吓坏了,以为母亲就会那么哭死过去,他们已经失去了父亲,不能再失去母亲。于是兄弟俩也跟着哭。夜里,冠青哭累了,先睡。母亲将叶冠语喊到床边,跟他说:"儿子,真是对不住你,到我们家,没让你过过一天好日子。"

"妈妈,你别急,等我将来赚了大钱,家里日子就好过了。"叶冠语信誓旦旦地说。

母亲的眼眶本来已哭得干涸,顿时又涌出泪来:"傻孩子,只要一家平安,再难的日子也是好日子,当初我还后悔让你来我们家,但是现在想,幸亏有你啊……"母亲欲言又止,伸手抚摸着叶冠语的头,嘴唇颤抖。

那晚,母亲说了很多的话,大意无非是父亲去世,叶冠语就成了家里的顶梁柱,而弟弟叶冠青还年幼,无论如何都要好好照看他。叶冠语当时就觉得奇怪,自己的弟弟,就是母亲不说,他这个做哥哥的就是拼了命,自己不吃不喝,也要把弟弟养大的。母亲似乎很矛盾,说话躲躲闪闪。

也正是因为肩上的一份责任,叶冠语为了弟弟放弃了很多,包括上学的机会。其实他读高中时的成绩很优异,写得一手好文章,深受老师器重,但为了供弟弟上学,他被迫放弃学业到邻市桐城做工赚钱,因为舍不得路费,每次回家都是徒步走回来,脚底都是血泡,梁喜珍看了心疼得暗暗垂泪。

一晃又是八九年过去了,二十岁出头的叶冠语已经长成了个英俊挺拔的小伙子,而弟弟叶冠青生得高大威猛,兄弟俩走在翠荷街上,一文一武,羡煞旁人。叶冠语和弟弟叶冠青其实长得一点都不像,性格也截然不同,冠青性情急躁,头脑也比较简单,做什么事情都不怎么考虑后果。叶冠语性格内向,话不多,属于沉默寡言的那类人。而且非常奇怪的是,叶家世代都是粗人,祖辈是种田,到了叶大龙这一代才进了城,虽然也算得上城里人,却是生活在最底层的劳动人民,跟文化是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叶大龙一辈子也认不得几个字,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全。可是到了叶冠语这一代就不同了,从小叶冠语就爱看书,写得一手好钢笔字,文采一流,写的文章总让老师怀疑是他从哪里抄来的。还在读小学五年级(那个时候小学没有六年制)时,他就在报上发表文章,一直到高中辍学,他发表过的文章都可以出本文集了,是离城各中学公认的才子。街坊们总是话里有话地拿这挤对叶家:"这伢儿,来头只怕大着呢。"叶大龙总是很不客气地挡回去:"那当然,我家冠语是文曲星下凡,当然来头不小。"

叶冠语辍学后,无论是老师,还是街坊邻居们都很为他惋惜,但他没有后悔过,为了弟弟的前途,他愿意放弃。弟弟叶冠青也还算争气,因为个头很高,被选入离城体校打篮球,生龙活虎的,可就是爱打架,很容易冲动。体校紧挨着离城师大,冠青因为经常参加两校之间的篮球比赛,认识了一个叫落英的漂亮女孩,但两人的感情没能维持多久,因为冠青太暴躁,又喜欢吃醋,经常为落英大打出手,分手就在所难免。冠青不甘心,特别是得知落英恋上师大的一位名门公子哥林然后,闯下了大祸。林然是谁?正是叶母梁喜珍曾经喂过奶的林医生的长子,跟冠青同岁。其实叶家和林家一直就有往来,七十年代末,当时已经是副院长的林仕延举家迁往美国,林家在翠荷街的那栋小楼有一段时间还是叶家帮着看守的,直到后来林院长的哥哥林维搬进去,一直住了六七年才搬走。又过了好些年,已经是华侨的林院长将两个儿子还有一个养子送回国读书,兄弟三人就住在翠荷街的小楼里,林院长十分信任喜珍,盛情请喜珍过去帮忙料理三个儿子的生活,喜珍对林然一直就有感情,毕竟是自己奶过的孩子,便欣然应允,一来给大儿子冠语积攒些钱娶媳妇,都二十好几了,总不能一辈子单身;二来也要供小儿子冠青读书,冠语在外面打短工赚的那点钱总是捉襟见肘。就这样,喜珍实际上成了林家的保姆,用照顾林家兄弟赚的钱来养育自己的两个儿子--冠语和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