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原来是姹紫嫣红,烟雨朦胧,如沐春风(第2/3页)

论智商,十个思远捆一块也抵不住一个千若,既然她都这么说了,那思远也没什么好说的,默默的收拾完之后,跟大狐狸打了声招呼就准备出门。

“慢,孤没许你走,你怎就自作主张。”

“今天要是我不走,你也甭吃我了,我爸肯定当场打死我。”

“怎可能,自古虎毒不食子,你家父亲难道比虎更毒?”

“如果让他误会我跟孙老板家的规矩谈恋爱的话,我觉得他肯定比虎毒。”

“凡人就是麻烦。”大狐狸扭头看着千若:“女娃娃,你方才说什么?”

千若这时已经换好了漂亮衣服,来到了门口:“我带你去买漂亮衣服,狐狸大人。你老穿这么一身可不行。”

“孤觉得这样甚好。”

“别闹。”千若二话不说拽起大狐狸就往外走,而经过思远身边时,她俏皮的朝思远眨了眨眼睛,示意他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看着千若带着大狐狸离开,思远这才长出一口气,抬眼看了看表,发现离约好的时间已经只剩下不到半个钟头了,这要是迟到的话,那自己那个时间看得比命重的老爹说不定得当着孙总的面给自己两巴掌。

穿上略微正常的衣服并洗了把脸来掩盖满脸的倦容之后,思远戴上头盔就骑着他那小电驴一路奔向了和孙总约定的地点,而在经过三十分钟的长途跋涉并四次差点被大货车碾压以及差点撞倒一老头还顺便碾死一条四脚蛇之后,思远才风尘仆仆的来到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饭馆。

其实思远很诧异的,按照常理来说,孙总这种土豪级人物,怎么都不可能请人在这种地方吃饭,要知道丢人可是丢他孙大炮的脸。像他这种平时恨不得把奔驰车标当出租车标灯挂车顶上的人,在这么低调的地方吃饭,显然是有诡异。

走进约好的包厢,思远当时就愣了,因为包厢里除了自己老爹和孙总之外,还有一个昨天明明还干巴巴的女孩——林林。

这个家伙真的很神奇,昨天思远从医院离开的时候,这家伙还像个干瘪的热水袋一样软趴趴的贴在床上,可今天再见,只是相隔了不到二十四个小时,她居然丰腴饱满的坐在那里温婉如花的给两位长辈倒酒。

“哟!来了啊。坐下坐下,别那么拘束,都是自己人。”

孙总见思远到场,连忙拉开自己身边的凳子让他坐下,然后笑眯眯的对思远的老爹说:“老齐啊,你就是想不开,那个国营破机械厂眼看就倒闭了,你这车间主任有什么意思?你那钳工技术可是远近闻名的,都说多少次了,到我这来干,你怎么就不同意呢,我马上要开一个机械加工厂,直接让你当厂长。”

思远转头看着自己老爹,低声喊道:“爸……”

“我问你,你是不是仗着我跟老孙的关系套近乎了?”

“没有啊……”

“那他为什么平白无故让你当经理?你那几斤几两我能不知道?我怎么教你的?”

眼看自己老爹脑门子上的青筋,思远的心当时就跳到了嗓子眼。自己老爹什么脾气,他那可是一清二楚,这从小就是在法西斯式暴政长大的思远,丝毫不怀疑如果自己真干了什么不被允许的事自己老爹会当着外人的面暴打自己一顿。

“老齐,你再这样,我可就跟你翻脸了!”孙总倒也是了解这倔老头的脾气:“思远多好的一孩子,我让他当经理,不就是想磨练他一下么,你不想成气候,你还不让儿子成气候了?有你这么当爹的?”

被这么一说,老齐才算是熄了怒,但仍然用筷子头指了指思远的脑袋:“你给我小心一点。”

看到在降妖伏魔时威风凛凛的思远在自己老爹面前被欺凌得跟条小奶狗一样,原本在一旁的林林实在忍不住的笑了出来,圆圆的脸蛋上顿时镀上了一层淡淡的红霞,看上去就像小苹果。

而思远被这笑声把目光吸引过去之后才发现,当初那个恶霸级的祖宗现在居然出落的如此可爱,鹅蛋脸、细眉毛,加上典型南方小镇姑娘的长相,思远差点就没能把这个从小和自己“青梅竹马”的丫头认出来。

林林自然也发觉了思远的目光,但她性格还算是开朗,而且大病初愈之后的心情也非常好,所以她居然一反常态的朝思远吐了吐舌头,一脸娇俏。

当然,他们俩私下的小动作并没有逃过场上两位大佬的眼光,孙总就势眉毛一挑,拍着桌子对老齐说:“反正我就是喜欢思远这小子,当女婿当干儿子你挑一个,你那牛脾气在我这不好使,老子认识你的时候,他妈还穿开裆裤呢。”

“这是我儿子,你多那事干什么?”

“嘿,这你管不着,反正你选吧,不然等过年我指不定让你家儿子给你抱个孙子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