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节 灵犀一指(第2/2页)

“我是。”叶枫看到她灵犀一指,只是恨自己身无双翼,飞离这个太妹,仔细地看了这个女人两眼,发现她年纪绝对不大,最多也是和袁雪仿佛,只是浑身上下一股江湖气息,实在比史禁要老练的多,相比之下,史禁混江湖的岁月,无疑活到了狗的身上。

“抽烟吗?”太妹听到叶枫说是,终于正眼望了下叶枫,嘴角微微翘起,不知道是讥诮还是怎的,只是看她双眉斜飞,描绘的性格张扬,眼睛斜睨,看的史禁口水都流了出来,只是想,这妞够泼辣,不过我喜欢。

“不抽。”叶枫摆摆手。

太妹吸烟的姿势很帅,可是叶枫并不喜欢。

“不抽烟的男人,和长胡子的女人一样,都是不讨人喜欢。”太妹切的一声,很是不屑。

“是吗?”叶枫望着她的唇边,想说一句,你就算不长胡子,也不见得讨人喜欢,他不吸烟,也不认为吸烟和男人不男人有什么关系,只不过他也不是神仙,猜不透这个太妹的来意,“这有椅子。”

叶枫看见她屁股好像是自己办公桌的配件一样,忍不住的提醒,太妹却是大马金刀的纹丝不动,“做人,不能太拘泥,凳子和桌子有什么区别?”

本来想说凳子和桌子没有区别的话,那你的脸和屁股有什么区别?转念一想,叶枫笑笑,“只不过你不觉得,这么交流,有点困难?”

“我来找你不是去交流,是找你和我喝酒。”太妹终于坐到凳子上,翘个二郎腿,比叶枫姿势还要潇洒。

“对不起,这是金点子公司,不是陪酒公司。”叶枫淡淡道:“你如果要找牛郎的话,出门左拐,倒有一家。”

史禁有些暗自埋怨,心想老板呀,最近金融危机,生意不好做,没有人买点子,我们客串下牛郎,赚点外快,也是情有可原的。

“你很臭屁嘛。”太妹吸了口烟,只是后悔坐到了椅子上,不能一口喷到叶枫的脸上。

叶枫还算明白臭屁的含义,那基本就是很拽很酷的意思,他并没有什么不耐,“一般一般。”

“你知道我是谁?”太妹突然问道。

叶枫有些愕然,只能摇头,水浒三杰也有些发愁,为什么叶枫认识的,不是神经病,就是精神病,当然,他们水浒三杰除外。

“我虽然不认识你是谁,可是怎么来看,你都不像是和我谈生意的。”叶枫有些叹息。

“怎么不是做生意的,你以为我没钱?”太妹有些不服。

“哦?”叶枫上下打量了她一眼,“做生意呢,我是欢迎,只不过喝酒呢,那就免了。”

“我请的你都不喝?你真的不给我面子?!”太妹霍然站起。

“就是你请,我才不喝。”叶枫悠闲地喝茶。

“要是龙哥请的呢?”太妹看到叶枫的不动声色,按捺住想揍他一顿的冲动,终于亮出了底牌。

“龙哥?”叶枫皱了下眉,“你认识他?他找我干什么?”

史禁吓了一跳,本来以为这个辣妹够风格,叶枫不喜欢无所谓,合自己口味就行,没有想到人家认识龙哥,难道是龙哥的马子?

“我当然认识,那是我哥。”太妹很有些自豪,“他说你是个人物,请你来夜总会做事,我本来也以为你真的不错,没有想到今天一见,也不过是个小白脸,估计没有什么本事。”

叶枫瞟了林通一眼,心想你如果找猛男的,那面倒有一位,只不过龙哥这两个字多少有了点作用,最少在叶枫的脸上总算露出点微笑,“龙哥还好?小姐贵姓?”

“他当然好。”太妹多少有些得意,“我姓李。”

宋公明差点一个跟头栽倒,太妹突然发现自己说的问题,“我是龙哥的干妹妹。”

史禁有些叹息,这个姐姐妹妹的,是个干的,就很容易出事,叶枫只是点点头,“龙哥让你找我?”

“不错,他让你今天去天天夜总会,说上次的事情,还没有谢谢你。”太妹眼珠一转,就算宋公明都看出她是谎话,叶枫却和个呆子一样,准备上钩,“什么时候?”

“今天晚上八点,天天夜总会。”太妹站了起来,“不见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