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馈赠?妥协?

温哥华是全球最适宜居住的城市之一,有不少贵族与王族的子嗣定居在此。枫叶郡的人口有限,地域广袤,也没有势力强大的反抗组织染指。因此在亚、欧、非三地的战争陆续爆发后,不少权贵都选择了迁往此地。他们中大多数在全球各处都置有产业,有些本就在温哥华拥有别墅甚至庄园,而另一些人,也只不过是多签几张支票,就能寻得一处不错的栖身之所。

但就在不久前,这座城市发生了一桩令人不安的疑案。

那就是第三皇子维克多·维特斯托克的离奇死亡。他的死因竟是独自驾游艇出游垂钓时,不慎坠海并溺水身亡,当其尸体被人发现时,皇子殿下显然已经死透了,彻底的脑死亡,根本不存在抢救过来的可能。

其死状非常诡异,只能解释成意外。他的游艇是熄火状态,船上也只有他一个人,尸体的整条右腿都缠着一团乱麻似的钓线,维克多肥胖的身体像是条上钩的大鱼一样被钓竿拖着,这才没有沉入海底。

事后的调查很迅速,也很彻底。HL直接把警方踢出局,全面接手,但结果却还是得出了“意外”这样的结论,因为他们实在是找不出任何谋杀留下的痕迹。哪怕将整艘船一寸一寸地进行分析,核对每一个指纹,甚至每一根能找到的毛发的DNA,都没能查出半点有用的线索。

假如非要说这不是意外,那么……至少从证据层面上来讲,也只有两种可能了:第一,三皇子殿下是自杀的;第二,就是所谓的完全犯罪。

这两种假设即使成立,负责案件调查的小组也面临着相同的问题,那就是,根本找不到凶手。如果是自杀也就罢了,完全犯罪呢?以当今世界的科技,还有能力者这种群体的存在,一件完美的谋杀案并非不可能实现。但问题是,既然成功实现了完全犯罪,那就意味着凶手的胜利,因为完全犯罪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凶手无法被查出来,或者就算他承认自己杀人,乃至狂妄地说出了犯案手法,你也找不到除口供以外任何可以指控他的证据。

因此,调查小组选择了“意外”这个结论,其实这并不难选,说“自杀”,就是丑闻,会牵连出很多事情;说“完全犯罪”,那就是承认了凶手的存在,却无能为力。他们也只剩下一条路了。

于是乎,这帮哥们儿算是栽了,集体降级解散。而温哥华的总督也跟着倒霉,不过他很识相地主动辞职了,在许多同仁的力谏“挽留”下,最后被上级调往某个二三线城市的市政办去当办公室副主任了。

要不说这年头当官儿也不容易呢。但凡是心狠手黑、有胆有识的,就接几个毁环境、坑民生的项目,或者弄几个面子上好看油水又足的大工程,以此搞出点政绩,只要在问题暴露以前升迁换个任职地,若干年后什么桥塌了、堤崩了、河臭了、人死了,都跟你没关系。

要是想无为而治,你最好找个算命先生看看风水,可别赶上什么天灾人祸,比如列车出轨啦,高楼大火啦,路面塌陷啦之类的,万一有哪次死亡人数超过三十五,或者有贵族和王族惨遭不幸,你就自己看着办吧。

当然了,还有一种更难当的——为人民服务的好干部,就是连条烟都不敢收的那种,从来不拍领导马屁,亲戚求办事儿也不帮忙,孩子上的普通学校,老婆连麻将都不会打,情人一个没有,秘书都请男的。不过这样当官儿的一般都没法儿升到总督这种职位,不提也罢。

总而言之,当一个大人物死去时,哪怕找不到人对此负责,也会有人被迫对此负责的。而当一个小人物死去时,就算是踏破铁鞋,也未必能找个说理的地方。

这世界不该是这样的,过去也不是这样的,我不知道,为什么如今会这样。

…………

2101年7月13日,枫叶郡,温哥华。

原本属于维克多的豪宅中,茶仙正躺在一张摇椅上,闭目养神,听着一首老歌。

平心而论,那首歌的旋律并不算优美,节奏也很简单,歌词中还有三俗成分,非要归类的话,很像是喜剧片或是恶搞片的插曲。

“我要离家乡,孤独去流浪,贫贱之交不可忘,友谊久且长,那里没有痛苦,那里没有哀伤,独坐不彷徨,鸡犬声相闻,阡陌通八方,人渐行,家愈远,莫回首,我欲何往,何处可以得解放?窈窕淑女成行,任我左拥右抱,前路有知己,四海皆故乡。”

当这种歌从一套价值不菲的豪华音响中播放出来,并单曲循环时,简直就是在犯罪。

令人费解的是,茶仙最喜欢的歌,就是这首。但凡和他有过些接触的人,都绝对想不到会有这种事。一般人都会猜测,七皇子殿下应该爱听交响乐或者文艺范儿十足的情歌吧,又或者是英伦摇滚的爱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