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其实北京正在刮沙尘暴,空气浑浊,能见度差,所有人都戴着口罩,车窗外黄澄澄一片,连天空都看不清。

  同事将她送回家,老板让她休息一周再上班,毕竟她行走还有点不便。

  家里很干净‘钟点工按时来替她做清洁,收拾得整整齐齐。

  报箱里塞满了报纸,物业看到她回家,送了一堆她的快递上来。

  意外地发现有大学同学寄给她的礼物,附着字条:“看到报纸才知道你出了意外,愿早日康复。”

  日期已经是好多天前。

  她也上过一次头条了,以经纪人的身份。报纸上写得很夸张,因为汪海刚刚出了事,她又撞车。

  小费不续约的消息差不多已经街头巷尾人尽皆知,有人说她与小费有矛盾,因为Marilyn带了小费多年,换她做经纪人后,小费对她有各种不满,所以才会不续约。

  小道消息满天飞,她许久没有上网,看一眼各种新闻,只觉觥怪陆离,莫衷一是。

  在客厅里拆快递,有个快递封很轻,她原以为是空的,倒出来一看,原来是个护身符。

  没有别的字条,她把快递封外头粘的单子看来看去,字迹早就已经模糊不可辨认,发件地址也语焉不详,只有收件人她的名字还没有被磨光,清晰可辨。

  她认出他的字,写“昕”字的时候,他习惯将“斤”字的那一撇写成横的。

  他有一点点小迷信,其实在这个圈子里,每个人都会有点信仰,他每年都会去五台山拜佛,今年还没有去过。

  不,他去过了,还给她求了护身符。

  不能相见,所以快递给她。

  文昕将快递单撕下来,慢慢抻平。她有他的很多签名,大部分是签名的照片或海报,送给粉丝或者朋友的礼物,总会有记者被朋友请托,问她来拿。

  可是他写她名字的时候,非常少。只有一次,他怕自己的剧本跟她的弄混了,于是在她的那本封面上替她写过她的名字。他把“斤”字的那一撇写成横的,为此她还说过他:“这个字不是这样写的。”

  他完全不在乎:“我一直都是这样写的,别人不这样写更好,下次你看到,就认得是我写的了。”

  文昕将快递单夹到一本书里,塞进书架上。

  日已黄昏,客厅有一扇窗子是朝西的,所以阳光很好。

  连风沙都静下来。

  她倒水吃了一堆药片,大部分是钙片和维生素。

  她只会想他一个黄昏了,最后一个黄昏。

  太阳一分一分地落到高楼后面去,光线渐渐黯淡,路上的车逐渐多起来。

  中学时代爱看武侠小说,金庸和古龙的作品都看了个遍。

  《书剑恩仇录》是她看的最后一部金庸作品,因为所有同学都告诉她说,这部不好看。

  她也觉得确实不怎么好看,比起金庸其他几部巅峰之作来,差好远。

  而且她不喜欢香香公主。

  那个女人太没个性,除了美,简直一无是处。

  她喜欢霍青桐,快意恩仇,即使心痛得吐血,也会骄傲地离去。

  可是陈家洛爱的是香香公主。

  在长城之上,他们相游的最后—个黄昏。

  香香公主哭着说:“大哥,大哥,太阳落下去了。”

  十六年后,杨过在断肠崖上,看着太阳一分一分地落下去,知道小龙女终究是不会来了,顿时万念俱灰。从此两鬓灰白。

  一首老歌总是喝,恨不得一夜之间白头。

  那是两情相悦的时候,只争刹那朝夕,不求天长地久。

  白头到老,多么奢侈的愿望。这世间很多很多有情人不可以在一起,有的死别,有的生离。每一秒钟,都有无数人离开自己的爱人,孤独地走向另一个方向。

  所以她只纵容自己这么一小会儿,她只会再想这么一小会儿。关于她心头的那颗星,她的夜空中最明亮最璀璨的那颗星。

  她只容许自己,再想这么一小会儿。

  高架桥上有点点的车灯,渐渐汇成灯光的河,川流不息。硬幕低垂,一盏盏路灯亮起,似一串华丽珠链。太阳落山了,黄昏结束了。

  一切都结束了。

  她还没有正式上班,不过也渐渐开始工作。康复后的第一项工作,是陪老板去见高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