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第3/4页)

想到这,程笙觉的自己是不想走的。

既然不想走,那就没什么可纠结的,做饭去,说不定等她做好饭陆瑾琨就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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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有了宝宝后,程笙的心境比以前通透很多,不像以前那么爱钻牛角尖,做事也比较果断。经历了那么多事,她如果不学着想开点,那只会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何况陆瑾琨刚刚那样骂她,无非就是想让她走,她想如果他真的有那么讨厌她的话,昨晚他就走了,更不会把她抱到上床去。虽然他的态度言语有点恶劣,但她想以他现在的状况都是可以原谅的,何况他也没有真的伤害到她。

站在灶台前,程笙想着陆瑾琨早餐没吃,中午饭应该多做一点,她先把肉拿出来解冻,然后洗锅下米蒸饭,这些活,她现在做的很娴熟。

手上有事干,她脑子就不乱想。

一小时不到,她就把饭菜做好了。

可陆瑾琨还是没有回来,程笙心里多少还是担心的,可她除了等也没别的办法,而且她脚还疼的厉害,刚刚被烫的时候痛感没那么强,现在钻心的疼,上面又起了两个水泡,一走路就会磨到,她连拖鞋都不敢穿叫她光着脚怎么出去找人。

虽然程笙没什么胃口,但她还是尽量把自己喂饱。

吃完饭之后,她又给自己洗了一盆水果,坐在沙发那,为了不让自己太过焦虑,她开了电视让屋里有点声音,靠在沙发上,她边吃水果边看电视。

但她怎么转移注意力,脑子里却想的还是陆瑾琨。

她宽慰自己。

那么大的人,不可能出什么事的,何况他出去的时候又没喝醉酒。

等着吧。

他肯定会回来的。

没钱也没有地方可去,他能去哪里,肯定得回来。

安心等着吧。

程笙一遍遍的给自己催眠,不想把自己给催困了。

不过一般这个点也是她该睡午觉的时候了。

电视里正放一档音乐类的真人秀节目,唱的歌在程笙听来跟催眠曲没什么差别,她原本是靠在沙发上的,慢慢的就倒在沙发上,随后她抬起双腿,找了个最舒适的姿势,不一会便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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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瑾琨中午在小超市里买了一瓶二锅头,还剩三块多钱,他便买个三块钱的面包准备当午饭。

陆瑾琨已经很多年没有吃过这么糙的面包了,这让他想起刚出国那几年。

念大学的时候他从来没想过要出国留学,家里也没那个条件,他也不做那个梦,可大四那年,老师给了他一个交换生的名额,而且还是所名校,虽然只有三个月时间,但那对大多数同学来说是很难得的机会,学校还给出一半资助,另一半学生自己出,当时他很犹豫,有点不想去,老师也知道他的情况,找他谈了一次,说要不是他成绩优异这个名额是到不了他手里的,说这样的机会是可遇不可求的,让他一定要想清楚了,说他到那边要是表现好的话,再申请读研说不定就能拿到奖学金,那他以后就可以留在那边深造。

他被老师说的有点动心,便打电话跟姐姐说了一下这事,不想姐姐很是支持,还把她上班以后的积蓄全拿了出来,说要是不够她去借,说那么好的学校,他有这样的会机可不能放弃,说既便是把房子卖了她都会让他去。

姐姐的大力支持,给了他很大的鼓励也下定决心去。

去交流那几个月,让他见识到了不一样的学习环境跟教学方法,他就像一块贪婪的海绵用力的吸收着。他认真学习努力刻苦的态度让每个老师对他印象深刻,当然更深刻的是他的论文。

最后他以非常优异的成绩被录取,并拿到奖学金,顺利的留了下来。

但奖学金只够支撑他的学费,生活费他还得自己想办法,他不可能再让姐姐给他寄钱。

于是研究生三年他一直边工边读,最高记录他一天打四份工,早上送牛奶、送报纸,中午洗盘子,晚上端酒水。那几年他吃的最多的就是面包,有时一天三顿都是面包,因为方便也实惠。

毕业后,他倒是很顺利被华尔街一家证券公司录用。

可毕业了,他就不能再住在学校,他就得自己租房,华尔街附近的房子他根本租不起,他住的离那边很远,在一个小镇子上,每天早上他要坐两个多小时的地铁才能到,而那两年他吃的最多的也是面包。

那几年日子过的有多苦多累只有他自己知道,不过正因为有那样的经历,才练就了他后来的成功。

在华尔街,他当年仅凭一单成名,也是他挖到的第一桶金,从那以后他劈荆斩刺走上康庄大道。

当时华尔街的人都说他是奇才,可又有谁知道他夜夜恐慌不能安眠,身上压的资金越多他的责任就越大,他所承受的压力是常人无法体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