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2/2页)

那人一口一口地抽旱烟,对旁边女孩之间的对话毫没留意,也毫无反应。

老板点完了货问年轻人:“榛蘑少了。”

“今年山里面也旱,收得不多。”年轻人答。

“怎么是你来送货?”

“老李头上个月腿坏了,不出山了。”

“你走的时候带些药回去吧?”

“药还是你来抓吧,你送上山,再请个郎中,跟你一起上山去。”年轻人一边吸烟一边说。

老板抬头看了看他。

南一她们称了二斤榛子,付钱出门,年轻人这个时候喊了她一声:“小姐。”

南一回过头来。

“围巾忘了。”

南一从放榛子的口袋上把自己的围巾拿起来一边往脖子上面裹,一边直直地,肆无忌惮地看着这个年轻人。

她把他给看得笑起来,指着自己鼻子说:“我是长了俩鼻子啊?”

南一摇摇头:“像个熟人。”

“哪里的熟人啊?”

“抚顺的。”

“那不可能啦。我从吉林来的。”他说着站起来,“以后想吃榛子再来吧。我给你算便宜点。”

原来的老板很快不见了,年轻人坐到了山货行账房后面的位置上。

南一在办公室每天誊写的新闻稿件上面总有些五花八门的治安案件:医院药品被窃,富商仓库遭劫,白俄贵族的儿子被第三次绑票……林林总总,不一而足。事情被报道出来,买报来看的人不少,但是案件大多不了了之,也没个后续结果。可在南一的脑袋里面,案犯只有一个,就是那潜伏在山货行里面的土匪,她甚至为他编造出了合理的作案动机,恰当的时间和完美的善后。她很快打听出来这新掌柜的叫做谭芳了,真名假名不可考。

十一月的傍晚,南一像只鬼魂一样游荡在山货行后门的时候,被人从后面掐住了脖子,然后推到了墙边,鼻子嘴巴都贴在红砖墙上,一动也动不得。

“偷榛子,是吧?我送你去保安所。”土匪在她身后说,声音低沉喑哑。

“我不怕的。”南一说,“我没干坏事儿。没杀人放火,没打家劫舍。”

她脖子后面两根手指头松了,南一愤怒地转过身,看着谭芳,他身上是条棉长袍,领子翻出毛边。南一继续指控:“我也不是睁眼瞎,连救命恩人都认不出来。”

谭芳拧了拧袖口,不当回事儿的样子:“说什么呢?”

“我,”南一欺过来,看着他鼻子眼睛嘴,明明白白地说道,“说什么呢?我,我跟你说,大年初一的早上,你埋在雪里,半死不活,我把你给抗到我们家去的。我舅给你扎针活血,我舅母给你煮粥喂水,家里好吃好喝伺候着你才没死。初四早上你醒过来,骑走我家一匹马,过了三天才送回来的。这事儿没错吧?别说我没偷你家破榛子,就算我偷了,也只当是跟你收救命钱!”

谭芳看着她脸半晌,“切”了一声:“还知道什么?”

“……你肚子上面被人捅了……你的飞镖柄上有,金线,”南一咬着牙齿说,“你,你是土……”

她“匪”字还没出口,便被他捂住了嘴巴,谭芳的脸近在咫尺,凶狠简洁地威胁道:“想活命就把嘴闭上……听懂没?……点个头。”

南一点点头,没管住自己一滴眼泪就掉下来了。

土匪松了手。

她总是在做一个类似的动作,就是把围脖一圈一圈地往脖子上缠,过程当中镇定了自己,慢慢说道:“我要是想要告诉别人,早就说出去了。”

土匪回身看了看她,脸上忽然绽开一个憨笑:“闹着玩呢,因为这就哭了?我早认出来你了,只是我在这里朋友太多,想见不想见的都有,难免得小心点。”

南一拔腿就走,把谭芳的话丢在后面,他说,爱吃榛子我以后都给你送去吧。

从那个秋天开始,南一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收到一布口袋的榛子。分量很足,日子也算得很清楚,她每次差不多要吃完的时候,又一袋子送到了。南一心里知道这是来自于谁的礼物,不仅心安理得地自己吃,还拿出来请客——他欠她一条命的。但是她后来都没再见到他,坐着人力车偶尔经过,见那山货行生意不错,总有人出出入入。

好姑娘总要爱上坏男孩。好看的土匪就是老实孩子南一的劫数。三年不见的好友从日本回来,南一几次张口想要跟她谈谈这事儿,讨个主意,话到嘴边又觉得无从说起,便又咽了回去。所以一个人的苦恼只有她自己知道,汪明月居然还在羡慕她的快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