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就在明月去了京都的小桔家作客之后又去北海道旅行的时候,李伯芳随同显瑒来到了京都。小王爷本想要看望明月,在此耽了月余也没见她回来,于是留下些钱便返航回国了。信是李伯芳背着显瑒给明月留的,开头程式化地祝福她要照顾好自己,安心读书,注意安全,莫要参与政治,莫与人争辩,好自为之,之后他告诉明月久病的福晋已于一年前仙逝,而赫麒格格至今还没有找到,她两年前中秋节的前夕被歹人劫走,下落不明。

两年前中秋节的前夕。

刘南一砸门将明月救出王府,接着明月又为了救吴兰英被捕入狱,同一时间,两岁的兵兵被装进运送琉璃瓦的麻袋里,偷偷运出。

绑票的过程是经过精心策划和安排的,核心的组织者是胶皮厂的工人才叔,内线是大管家的远房侄子和与他相好的府里的丫头。才叔跟着修缮庭院的工匠潜入府中,丫头找到甩掉婆子和丫鬟在府里乱转的兵兵,说要与她玩藏猫猫,孩子闭着眼睛数数,口鼻被捂上*****,装进麻袋。

门口的接应是唯一事先毫不知情的人吴兰荃。他之前跟才叔借了五个银元,今日误了工来帮忙,按照才叔的指示骑着板车将装着兵兵的麻袋拉到浑河岸边一间破旧的茅草房里,然后就蹲在麻袋的对面不离不弃地把它看管好。

我们说了,十八岁的兰荃脑筋烧坏了,还瞎了一只眼睛,判断和反应都有些迟钝。兵兵苏醒过来,在麻袋里扭动半天,喊了一句:“我要出来!”兰荃才知道,原来这里面是个活物。他把麻袋打开,看见眼睛雪亮的小女孩,自己也有些诧异。女孩命令道:“拿点水和果子来,我饿。”兰荃把自己的水壶和一叠煎饼给她。

女孩吃了几口说:“我要回家。”

兰荃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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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叔很快拿到了他勒索来的十根金条。根据他的要求,金条被卷进一张油毡纸里,放到火车站的垃圾桶里面。而他却并没有按照约定,把兵兵送到太清宫去。才叔掂着手里的十根金条想:这算什么呢?好几个人用性命冒险赚到的这十根金条,对于作威作福的满清遗少来讲算什么呢?他见过显瑒的车子,也看到了那美轮美奂的花园和宅邸,他用尽了自己全部的想象力和贪婪要到的十根金条居然这样轻轻松松地就到手了,这对人家来讲算什么呢?于是他可不打算就这么便宜这个有钱人。

第二天的晚上,才叔赶到浑河岸边的茅草屋,看见兰荃仍忠于职守地守在那里,女孩正把苞米面煎饼撕成一块一块地放在嘴里。

才叔道:“抱上。走。”

兰荃闻言便把兵兵抱起来,跟着才叔出来,朝着河岸的方向。

离水还有几十步的距离,才叔停下了,转过来看着兰荃:“你去。”

“干啥?”

“扔水里去。”

兰荃没动。

“掏窝子掏出来的,他爹娘不肯拿赎金。她最认得你。她活,你就得死。”才叔简洁凶狠地说。

兰荃听了,默默同意,依言向水边走去。

才叔在他身后补充道:“抓住脚脖子,把头在石崖子上磕一下再扔进去。”

夜风从黑魆魆的水面上袭来,对岸有星星点点的灯火,忽明忽暗,像鬼夹眼。兰荃看着女孩,她预感到危险的到来而沉默不语,但脸上毫无惧色,只是看着他的眼睛,似乎能看到他的心里去。兰荃的手已经抓住了她的脚脖子。

被逮进保安所的才叔不像这一夜要撕票的时候那样有种,胸口的皮肉被一点一点地用烙铁烫烂,眼泪鼻涕还有汗水流了一脸,哭喊着说:“不知道!不知道啊!!真不知道哪里去啦!!”

探子每次逼供都很过瘾,坐在审讯的桌子上,红着眼睛大口地喝水:“缺了八辈死德了,偷人家孩子!钱都给了,还不送回来!!……你妈的,我想给你痛快死法你都不要,来吧,我烙到你排骨上去,看看这之前能不能给爷爷出点实话!!”

“说实话了啊!那人叫小荃。也在胶皮,厂做工,瞎了一只眼的!我让他把孩子送回去,谁知道他又给拐到哪里去了!!!……”才叔话音一落,胸口又挨了一下子,焦糊味儿冲到脑袋里面去了,一口气没上来,忽然觉得哪里都不疼了,觉得自己像团烟雾一般轻飘飘地浮起来,看着下面那副烫得不成人形的身体乱抖了一阵就彻底消停了。然后这团烟雾也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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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珠闭着眼睛的时候想,这其实是个梦,一个噩梦,睁开眼就好了,她的女儿还在身边。这个噩梦给的教训太吓人,她以后再也不睡午觉了,晚上也要跟兵兵睡在一起。她要亲手伺候她,吃饭穿衣拉屎尿尿,那些下人都是有眼无心吃里扒外的笨蛋,她们怎么能把兵兵带好呢?除了亲娘,谁能把女儿带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