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九月二日早晨,张明权同学像往常一样提前二十分钟来到教室,想在老师来之前预习一下功课。第一节课是宋史,老师今天要讲解的一章是王安石变法。同学们三三两两地来了几个,各自在座位上看书。从门口忽然进来了一个个头不高,看上去很壮实的男人,三十多岁样子,穿着白衫子和黑色的紧脚裤。这个男人在教室里面东张西望地转了一小圈,慢慢走到他座位旁边,低声叫了他的名字:“张明权?”

张明权本能地“嗯”了一声,随机抬起头来。男人笑了笑,什么都没说就走了。张明权心里纳罕,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低头想了一会儿,把课本放装回书包,离开了座位。可是他刚从教室门口出来就被三个男人挡住了去路。

师范大学历史系三年级的学生张明权从来没有缺过课,可是从这一天开始,他的同学们都没有不再见到他。他是“大磊酱园”事件学生游行的主要策划和发动者,也是向军阀呈递请愿书的六位学生代表之一。同一天的几乎同一时间,全市六所高校的十数名学生被带走。事情在暗中进行。

而吴兰英却侥幸逃脱。她那天没有去上课,而是去郊外的工厂去看弟弟兰荃。

十八岁的兰荃个子高了也壮实了一些。固定的工作做了整整三年:滚热的胶皮轮胎被投到冰水中冷却定型,他就站在冷却池的边上,弓着腰,用带着手套的右手把轮胎捞起,摞在一边。由于长时间从事同一种劳动,他的背有点驼,右侧的肩膀和手臂比左侧的粗壮。一眼看上去,就知道他这个人有点不正常,木讷的脸孔,不多言语,一只眼还是瞎的,走路时间长了会偏向一侧,但工头和工友们都不讨厌他,兰荃干活儿熟练准确,不惜力气,性格又沉默老实,从来没话,是个守得住秘密的人。

工头认识兰英,把兰荃从车间里面叫出来见他姐姐,工头会替他干一会儿。姐弟二人坐在一个土堆旁边,兰英对弟弟说,我想要回家一趟。为啥?想爹娘了,回去看看。啥时候走?过两天走,实习之前还得回来呢。什么实习?就是我毕业之前,正式工作之前,要找个差事练练手,有点像你们学徒的时候……兰英正解释“实习”是个怎么回事儿,看见弟弟眼睛发直,然后站起来就跑了,过了好一会儿,兰荃才回来,将手里的一个麻布包塞在兰英手里。

兰英翻开来一看,里面是九枚银元。

“怎么这么多?”

“带给爹娘。”

兰英心里计算了一下弟弟为了要辛苦工作多久,要省吃俭用多久才能攒下来这么九枚音乐,当时就流眼泪了,低着头半天不说话,直到兰荃说道:“姐你走吧,我还得上工。”

兰英不知道的是,兰荃只攒了四枚银元,一直藏在他床铺下面一大堆废旧的手套的某个指头筒里面。兰荃听说姐姐要回家看爹娘了,忙跑回去把这点继续找出来,扒拉一番,怎么数都觉得太少,便问在另一边的床上养病不上工的才叔再借一枚。

才叔说你干啥?让我姐带回去给爹娘。要多少?一个。才叔给他拿了五个。这下把兰荃给难住了,看了半天那五枚银元,没动弹。跟工头说自己腰疼的才叔看上去身手灵活,也没什么大碍,跳下床窜过来拍拍他肩膀:你有急用就拿去,不白拿,以后帮我办一件事儿就好了。兰荃二话没说,拿上就走了。

天擦黑的光景,吴兰英从郊区徒步走回城里。她在一个小摊就着白水吃了两只烧饼,身上添了些力气,这才回学校的宿舍。走到开水房遇到住在隔壁的刘月,刘月说你一天没露面,有人找了你三回呢。吴兰英问是谁。刘月说不认识,没见过,几个男的,三十多岁,白衫黑裤的。吴兰英听了就去没再往宿舍奔,她去找机械系的祝新梅,新梅是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住的,吴兰英摸进那个二楼的小屋,借着走廊的光,只见一片狼藉。错愕之中,有人拍了拍她后背,回头一看,是不知来意的陌生人。

“你认识住这里的丫头?”陌生人问。

“……不,不认识。”

“那你来干什么?”

“我妈让我来催房租。”

陌生人看着她,正揣度这年轻姑娘的话儿有几分真几分假,逼仄的走廊里那一盏阴暗的小灯忽然吱吱啦啦的熄灭了。

吴兰英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推了对方一把,撒开腿跳下楼梯,拼命逃走,身后传来叫骂和枪声。她慌不择路,也不知疯跑了多久,终于确定没有人追上来之后,双腿一软,贴着墙根蹲下来,这才发觉自己的肩膀上传来尖锐的疼痛,上面正有鲜血汩汩流出。

明月吃完了早点就要骑车上学,显瑒放下筷子:“今天哪也别去了,就留在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