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明月见到的男孩实际上是吴兰英十六岁弟弟兰荃。姐弟俩两年前从哈尔滨坐火车来到奉天,一直都没有回去过。他们生长在一个有百十来户人家的村庄。父亲的时间一半务农,一半教村庄上孩子们读书写字,学费是每年秋后的三斗麦子。他们的母亲在家里织布做鞋。兰英姐弟从小就聪明勤奋会念书,尤其是弟弟兰荃,这个男孩记尤其好,小小年纪就把附近十里八村山路怎么走,近路怎么抄记得滚瓜烂熟,连大人都要问他路的。只是兰荃长到九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烧坏了一只眼睛,脑袋瓜子有些糊涂,再也记不住东西了,后来给爹爹搭手伺候家里的三亩地。

“兰荃把地里活儿做得很好,插秧子像用线逼出来的一样直。人也又乖又懂事,跟我可好了。后来我去哈尔滨的中学念书,花光了爹娘所有的钱,家里再也拿不出来钱让我来奉天念大学。弟就跟爹娘说,那我跟姐姐来奉天吧,我总会找得到活儿干的,我可以养活她,让她念书。”吴兰英说到这里用手帕子擦了擦眼睛,她停了好一会儿,胸快速地起伏,“从我到这里,生活费都是用弟赚工钱。他做过各种各样的短工,自己够吃饭,就把钱都省给我。你看到我的鞋子了?又破又旧对不对?我告诉你,原来那可是一双新鞋子呢。那是在商店里面买的,可不是旧货摊上便宜货,那也是弟给我买的,我穿去学校,同学们都很羡慕的……那天我生了病,弟从工厂跑出来看我,又把赚的钱塞给我,又误了工,又要扣钱了。你看到了,他还是小孩儿呢,是不是?他可能还没有你大呢……”

“你弟弟,他在那个橡胶厂工作,对不对?”

吴兰英点点头。

明月半晌方说:“我能不能帮你做点什么?或者,我能不能帮帮你弟弟呢?”

“我说这些不是要你同情,更不是要你施舍我。你帮助了我,所以我想跟你解释一下,但是请你不要告诉别人。这就是你能帮我做事情了。至于别的,我快毕业了,我会找到一个不错的工作,我比不了你,但是我也会越来越好……”

明月点点头,心里记挂下的却是吴兰英说“我比不了你”。吴兰英怎么会比不了她呢?她是个勤奋努力的大学生,她有着远大的理想和前途,更重要的是她还有父母弟弟,还有那些用铜板和破旧的皮鞋标记的,来自家人关爱。

明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只不过,这个十六岁的孩子,她的记忆与生活,想法与现实,听到的看到的,接触到的还有遭受到的事情督促了她的思考。思考让一个人冷静自持,让一个人更加聪明而独立,于是自然而然地变得越来越不那么可爱。

显瑒是一点一点地发现明月的性格里那一些让他不安因素的。

这种感觉最初可以追溯到去年秋天她差一步就被嫁到南方去的那件事情。整桩官司的由来经过,什么人说了什么话起了什么样的作用,他都是后来从仆人和家丁的口中,从母亲和彩珠的言语态度中寻找到蛛丝马迹,然后自己整理明白的。而年少的明月从火车站被他拽出来之后任他恼怒误会,却三缄其口,只字不提。到后来,得小王爷自己跟自己解释清楚:明月不就那样嘛,连她爹爹去世都只会哭,不会问的傻小孩。

后来她撒了那个谎,那是他心里一直不能解开的一个小疙瘩:他是她叔叔。当然让明月把他们之间的关系跟同龄的女孩子们解释清楚确实很棘手,让他来想可能也找不到更好的办法。所以他一直都没有戳穿点明,他等着明月自己在某一天晚上,在那盏百合花形状的台灯下面跟他细声细气地抱怨她的为难和犹豫。没有。事情过去就过去了,他在外人看来成了她富有的体贴的叔叔,却连个商量都没有,招呼都没打。

还有她在外面待得越来越久,回家越来越晚,他还想是不是学校留下扫除或者跟同学们做作业。结果有一天他出门会友,在汽车上看到这个家伙自己推着车子在街头闲逛,他以为自己看错了,让司机开回去,看见她蹲在路边看老头子下象棋。

象棋案子旁边有两个摊子,一个卖西瓜,一个卖香瓜。一只香瓜被掰开成两半让人看生熟嗅味道,时间久了被阳光烤熟,被苍蝇爬过舔舐,跟另一侧摊子下面一摞西瓜皮一起发出腻乎乎臭烘烘的味道。矮房子里面出来一个女人,一盆脏水泼在地上。显瑒想下去把明月从如此所在中给揪回来,门开了半截又关上了,让司机开车上路,心里想也罢,也不是什么过失,她自己乐意就好。

六月中旬的时候,家眷们一起去丹东海边过半个月。明月还要上学念书准备考试。因而不愿同行,显瑒也没有勉强,将她自己留在奉天。到了地方,他先见了旧部和一众佃户渔民,又命李伯芳等人整理了旧年账目,勾销一些,催缴一些,五六天的时间都搭在这上面。活计干完的第二日,显瑒打算乘渔船出海,大早上天还没亮就上了船,结果码头上笨笨地跑来一个人,一脚迈到船舷上,弯着腰穿着粗气跟他说:“带,带我也去。”正是怀着六个月身孕的彩珠。